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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向违规公款消费亮剑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6月13日上午8时,株洲县伏波广场歌声嘹亮,晨练、休闲的群众围观在一块偌大的“落实‘三严禁、三不准’专项整治公款消费签名活动板”前。活动板上清晰地写着“三严禁、三不准”: 严禁打牌赌博;严禁接收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和馈赠;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不准县内单位间公款相互宴请;不准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不准公款购买烟草制品。有群众小声议论,“这个规定还是实在”。

    株洲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曹道忠宣读《株洲县国家工作人员三严禁三不准》,县委书记谭润洪宣布签名活动开始,并首先在签名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紧接着,该县全体在职县级领导及各乡镇、县直机关党政主要负责人、有关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共185人依次在签名板前签下自己的姓名,签下自己对遵守“三严禁三不准”的庄严承诺。现场签名活动结束后,该县县委、县政府向县内全体党员干部发送了“三严禁三不准”的手机短信,提醒全体党员干部此规定即日起实施,立场鲜明地向违规公款消费亮剑。

    这是继株洲县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之后,县委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安排开展的又一项重要工作。通过组织开展这次签名活动,倡导全县党员干部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该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将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对“三严禁三不准”规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为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向社会公布有奖举报电话(0731-7619161),对举报内容一经查实,给予500元奖励。对于违反“三严禁三不准”规定的对象,按照违反次数进行处罚。第一次扣发3个月津补贴,进行诫勉谈话,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违反规定两次以上的,除扣发6个月津补贴外,有职务的,一律免除职务;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株洲县纪委 谢运长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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