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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七条纪律”规范大学生村官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祁阳县委下发了《关于规范大学生村官队伍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七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和生活。

    强化结对帮带。健全县级领导、乡镇负责人、村主干为帮带联系人的“3带1”联系培养制度。注重培养使用。要求村官整理一套涉农政策、走访一遍全村农户、完善一套村情档案、形成一份调研报告、提出一条发展建议、学习一门实用技术。规范借调借用。要求村官必须在村里工作,乡镇及以上部门单位因工作需要借用村官的,需经县委组织部批准,每人每年不得超过三个月。明确工作纪律。健全村官请销假制度,禁止村官在外兼职,禁止在聘用期参加外单位试用,禁止散布谣言。健全规范考核。建立和完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制度和县镇村三级联考制度。合理思想引导。加强正面引导,时刻关注村官的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积极为村官排忧解难。促进正常流动。积极动员村官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创业就业、自主择业、学习深造。

    祁阳目前已接收158名村官,在岗94人,正常流动64人。该县将对加强大学生村官队伍的进一步管理,采取不定期对“七项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疏于管理的乡镇党委进行通报批评,对违纪违规的村官进行严肃处理。(祁阳县纪委宣教室 伍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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