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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区:动真碰硬抓作风

编辑:蒋洪亮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年来,岳麓区始终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这一主题,按照“转作风、树形象”的要求,注重创新、注重实效,由浅入深、由表及里,动真碰硬抓作风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着手于早,坚持“全过程”抓作风

    岳麓区强力推进作风建设始于2012年年初,各项举措的制定或出台处处体现了“走在前列”的要求。

    2012年,该率先出台《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十个严禁”的规定》,对作风漂浮、纪律涣散等十类问题予以明令禁止,并组织召开全区作风建设千人讲评会和典型案例通报会,严厉整治干部作风方面的不良倾向。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中央、省、市先后出台改进作风的系列规定,全区在巩固已有作风建设成果基础上,着力点从作风表象问题的治理转移到深层次问题的解决,进一步延伸作风建设的广度、深度和力度。

    2013年,又配套出台了《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个严禁”的规定》,将作风建设与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有机结合。同时,在全区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和“三服务”一线工作法,将作风建设进一步落实到为基层排忧,为群众解难的实践之中。

    2014年,岳麓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聚焦四风问题,着力打造制度之笼,进一步出台作风建设方面的细则和规定,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廉政灶”、村(社区)公务“零接待”、项目征拆建设指挥部“三必须、六不准”等制度,将作风建设落实在敏感问题、细微之处,落实到与基层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上。

    着眼于实,坚持“全覆盖”抓作风

    对象上全覆盖。发挥领导示范作用,区委常委和区级领导率先垂范,认真学习和遵守“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区直单位、街(镇)按照全区统一部署,积极转变作风。在此基础上,作风建设范围扩大到全区所有村、社区及临聘人员队伍,切实调动基层各级的积极性、自觉性。

    内容上全覆盖。2012年以来,先后出台与作风建设相关的各项规范性文件10个,内容涵盖了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出国境管理、红包礼金治理、婚丧喜庆治理、文风会风改进等多个方面,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同时整理汇编中央省市区作风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制度选编》,发放到全区每个单位每位领导干部,树立了干部行为规范“风向标”。

    分工上全覆盖。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在区纪委设立办公室负责作风建设日常工作,同时确定了包括组织、人社、财政、审计在内的12个单位为作风建设专项责任部门,分项分线跟踪掌握汇总情况,形成抓作风建设的整体合力,为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取得实效夯实了基础。

    着力于严,坚持“全方位”抓作风

    将正面宣传与反面警示相结合。一方面,以“清风岳麓,你我同行”为主题,充分利用岳麓新闻网、《岳麓纪检监察》、廉政短信与微信平台,大力宣传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改进作风有关文件精神,树立激浊扬清的正面导向;另一方面,铁腕惩治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人和事,严肃曝光和鞭挞作风方面的不良现象,两年来全区共查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156个213人次、涉及73个单位,进行诫勉谈话27人,给予通报批评67人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

    将定期明查与随机暗访相结合。始终将督促检查贯穿于作风建设全过程,2012年3月以来围绕财经纪律执行、廉政制度执行、政令畅通、厉行节约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20余次,促使各级各部门加压增责,转变作风。2012年、2013年先后制作暗访片《差距》、《责》,对机关工作人员遵守劳动纪律、履行廉政承诺、优化发展环境等情况进行暗访拍摄,对存在违规违纪事实的干部和单位予以公开曝光并严肃追责,真正以督促进、以查促改。

    将组织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把作风建设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采取听、看、查、评等方式对各单位进行考核打分,督促推进不力的单位限期整改。组织群众对区属各单位及其干部职工改进作风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将作风方面的表现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以此推动干部作风建设深入持久开展。(岳麓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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