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七个不准”遏制发展党员不正之风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近日,岳阳县纪委、岳阳县委组织部联合出台了《关于狠刹发展党员过程中请客送礼等歪风的通知》,严格实行“七个不准”,严明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坚决遏制在选拔入党积极分子、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发展党员过程中出现的请客、送礼和向入党对象索要钱物等不正之风。一是入党对象(包括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以及刚转正的党员)不准向支部党员、党务工作者赠送钱物;二是不准为支部党员、党务工作者提供请吃、请钓、请玩等休闲娱乐活动;三是不准许诺给支部党员、党务工作者好处;四是不准利用其他手段贿赂支部党员、党务工作者。五是党支部、党员、党务工作者不准向入党对象索取钱物;六是不准要求入党对象提供请吃、请钓、请玩等休闲娱乐活动,或要求入党对象为消费活动支付费用;七是不准要求入党对象支付其他不合理费用。
凡出现上述行为经调查属实的,一律实行责任追究。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是党员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是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一律取消相应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发展;是预备党员的,视情节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三年不得再次发展。情节特别严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凡出现以上行为,除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一并追究相关党组织及负责人的纪律责任,并取消当年各项工作评先评优资格。
该县今年“七一”前拟发展党员400名,目前,还没有收到一起在发展党员过程中有关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岳阳县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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