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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把“两个责任”牢牢扛在肩上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8月4日,湘潭市举办全市学习党纪条规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专题培训

 

    “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日程,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8月4日,湘潭市举办全市学习党纪条规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专题培训,市委书记陈三新给全市近200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廉政党课,讲课中他特别强调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要做到“四个亲自”。

    今年以来,湘潭市多措并举,强化监督执纪,严格责任追究,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勇于担当 落实主体责任不推卸

     5月19日,湘潭市财政局召开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会议, 10名的新聘任的兼职纪检监察员正式上岗,这是市财政局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人力保障的新举措。

    7月1日,湘潭市下发《湘潭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标准》,并对党委作出“要定期分析廉政文化建设情况,研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和措施,并与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等一系列硬性要求。

    8月7日,湘潭市主要媒体对近期查处的6起公车私用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

    这一系列举措,充分展示了湘潭市委全面落实党委主体的坚决态度。

    自中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以来,湘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班子多次召开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形成广泛共识,表示坚决落实好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履行好监督责任。身为一班之长,陈三新不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积极履行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他还多次在全市重要会议上提出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和纪委要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尤其是各级党委要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实现‘三转’”。7月3日,他专程来到市纪委监察局,就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开展专题调研,现场听取意见,为解决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遇到的困难出谋划策。

    在市委书记和市委领导班子的率先垂范下,全市各级各单位思想得到统一,“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员领导干部不抓或抓而不实都是失职”的理念深入每个党委书记心中。“参加完培训,对强化“两个责任”有了更深的了解,弄清了谁来抓、怎么抓、抓什么三个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回去后会立即传达落实会议精神,以对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勇于担当,扎实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为建设过硬人社队伍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湘潭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铁平参会后这样表态。

    聚焦主业  强化监督责任不含糊

    “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就是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五项职责。转职能就是要摆正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回归到组织协调作用和监督执纪职能。”湘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建平在委局机关“三转”、“三清”活动动员大会上作出强调。

    为强化主责主业,今年以来,湘潭市纪委监察局严密部署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深化“三转”工作。通过编发《纪检监察学习资料》,组织开展“三转”大讨论、“三清”大活动,开展以“落实两个责任”为重点的新闻宣传活动,在全市进行广泛的思想动员,营造深厚的舆论氛围,将思想统一到“三转”工作上来;通过调整内设机构,清理议事协调机构,重新调整班子分工加快职能转变;通过抓早抓小,快查快结,收缩战线,突出重点,转变方式;通过在提升能力上下功夫,在立行立改上出实招,在联系群众上作表率,促进作风转变,切实做到把惩治腐败作为主要任务,把遏制腐败蔓延作为重要目标,把主责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

    “三新书记在授课中讲到要不断强化纪律的监督责任,作为纪委书记,我非常赞同。今年,我们县纪委着力解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模糊、履职错位问题,清理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67个,并对7个内设机构进行调整;开展‘会所中的歪风’、公车私用、中餐饮酒等作风问题暗访督查7次,通报批评11人,免职2人,纪律处分2人。”听完授课,湘潭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胡亚湘说。

    湘潭市各级纪委监察机关通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强化监督责任。截止到6月底,湘潭市共清理出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212个,湘潭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案件663件次,比去年同期增长60.9%;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立案115件11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10人,其中县处级9人;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明察暗访6批次,纠正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31个,曝光典型案例14起19人,37名机关干部受到处理;清理超标超编车辆119台;处理“庸、懒、散”方面典型案例22起;查处影响机关效能和发展环境案件51件,行政问责89人。

    创新责任制度 严格责任追究

    1月27日,在市纪委第十一届第六次全会暨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各县(市)区委书记、纪委书记向陈三新、张建平递交了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这是市委为落实“两个责任”创新推行的签字背书制度。

    “公开述廉述德评议活动是一项得民心的阳光工程,是市委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一个创举。”“这对于各地积极探索做好当下领导干部‘廉政体检’和‘道德体检’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值得称赞!”这是网民“湘潭红网”对湖南省湘潭市探索建立联合监督机制、加强对县处级党政正职监督给予的肯定。这是为落实“两个责任”创新推行的联合监督制度和述责述廉制度。

    为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湘潭市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根据“实施办法”,除了签字背书制度、述责述廉制度、联合监督制度,湘潭市还建立了责任报告制度、约谈制度、第三方评价制度、线索移送制度、检查考核制度,8项制度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责任机制。

    “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局长唐湘玲、园林管理处主任胡国要、法制办主任易建平进行诫勉谈话。”6月24日,湘乡市对公务用车检查中发现的4起公车私用问题予以通报,对通过“一案双查”的责任倒查制度追责的11名领导一并进行通报。为确保责任制度落到实处,湘潭市明确了责任追究办法:对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查”的责任倒查制度,即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和追究案发单位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湘潭市纪委宣教室 易新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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