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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编织“三公”经费“制度笼子”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城步县出台了《城步苗族自治县“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办法》,为“三公”经费的使用、管理、监督纺织了一个“制度笼子”。

    城步县《“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办法》以“防转嫁、活监督、严追责”的措施监管“三公”经费:一是防转嫁。审计监督重点关注是否将“三公”经费列入“办公费”、“会议费”、“维修费”,是否将“三公”经费支出转嫁到下属单位、有关企业或者服务对象等问题。二是活监督。对“三公”经费的审计监督采用常规审计监督与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特别是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项目、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投资审计项目、专项资金审计和行业审计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中,将“三公”经费审计作为审计的重点。将“三公”经费支出数额大的部门、单位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部门、单位纳入将“三公”经费”经常性审计监督的范围。三是严追责。在审计监督中发现违纪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据法定职权作出处理、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纪依法应当作出纪律处分的,幽纪检监察机关依据相关规定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城步县纪委 陈幽 王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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