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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四项机制让乡镇干部告别“走读”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新晃深入治理乡镇干部“走读”问题,建立关爱乡镇干部立行立改措施,从根本上解决乡镇干部“走读”难题,让新晃乡镇干部告别“走读”。

    严格值守制度。出台《新晃县治理乡镇工作人员“走读”现象暂行规定》,要求工作日家不在工作所在地的乡镇干部,不能早上去晚上回,必须住在工作地。对不具备住宿条件的乡镇,每晚住乡镇的干部应不少于三分之一,其中党政主要领导至少1人住乡镇。双休日、节假日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中党政班子成员不少于2人。逢赶集、抗灾抢险等特殊时期,乡镇干部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生活保障机制。由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统筹抓好乡镇机关办公住宿用房改造。整合有关部门项目资金和资源,采取财政拨一点、部门帮一点、乡镇筹一点的办法,因地制宜改善乡镇工作人员的生活条件,确保乡镇机关用水、用电、用餐、冬天热水洗澡正常保障。

    待遇改善机制。设立乡镇工作人员“安心基层奖”。发放标准为偏远乡镇每月300元,中间乡镇每月200元,城郊乡镇每月100元。据统计,每年县财政将增加负担211万元。

    奖励激励机制。每年开展一次“十大扎根基层标兵”评比活动,对在乡镇连续工作10年以上,作出突出贡献的乡镇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奖励,每人奖励奖金3000元。每年安排一批乡镇干部到县内外挂职。夫妻双方均在边远乡镇工作三年以上,家在县城的,经本人申请,优先考虑一方到城郊乡镇或县直部门工作。完善乡镇绩效工资考核机制,由县财政将乡镇事业单位人员30%的绩效部分每月按时拨付到乡镇,当月考核,当月发放。(新晃纪委 吴泽洪 姚沅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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