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专项整治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

近日,永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发通知,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村(社区)等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
通知指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干部是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问题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开展整治村(社区)等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从中发现一批问题、查处一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问责一批干部,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加强警示、形成震慑,督促农村基层干部依法、廉洁履行职责,确保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果。
本次专项行动在全市14个县区(管理区、开发区)进行。专项行动的对象包括乡镇(街道)干部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在内的农村基层干部,以及群众反映强烈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的换届落选的原村(社区)两委干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重点:一是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等问题。重点查处用公款或集体资金吃喝、请客送礼、变相旅游;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乡镇干部“走读”、作风涣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或“门好进、脸好看、事仍然难办”等问题。二是严肃查处征地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重点查处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农村土地,以及在承包、租赁、流转经营活动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或者侵占截留、虚报冒领征地补偿费等问题。三是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问题。重点查处在集体土地上进行违法建设,在拆除违法建设等土地执法中徇私枉法、失职渎职,违规处置土地等问题。四是严肃查处农村“三资”管理使用中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违反规定处置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问题。五是严肃查处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在农村各类救灾救助资金、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社会保障资金、项目扶持资金使用分配中,违规操作、贪污、挪用、侵占,或者假公济私、优亲厚友等问题。六是严肃查处农村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新农村建设、农村公路改造、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建设过程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等问题。七是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重点查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小金库”,滥发奖金、补贴,以及截留村级运转经费等各种名目的财务,基层干部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或集体收入等问题,特别是代管村级财务存在的问题。八是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涉黑涉恶问题。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案件。九是严肃查处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重点查处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请客送礼、拉票贿选、甚至采取威胁恐吓欺骗手段干扰选举等违法违纪行为,基层党组织违规发展党员等问题。十是严肃查处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市里成立了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朱映红为总召集人,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预防腐败局局长许洋名,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李钢为召集人,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党委书记带头确定一个群众反映强烈、信访问题突出的村(社区),作为联系点,其他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党委常委在各自联系的乡镇确定一个村(社区)作为联系点,明确责任和任务,发挥整治和查处的示范作用。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每隔10天向市专项行动联络组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和具体数据,9月17日前,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要就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向市委领导小组专题报告,对评估不合格的,责令继续整改。(永州市纪委党风室 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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