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魔方式”廉政风险防控确保工作实效

为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效,靖州县按照典型引路、稳步推进、完善提高、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以重点布防、分级管理、强化预警三大板块为基础,建起了点、线、面全覆盖的“魔方式”廉政风险防控网络。
一、找准“魔方”关键点,重点布防,切实解决廉政风险防控量大面广流于形式的问题。突出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六大重点领域和难点环节,选取以人社、财政、教体、卫生等单位部门重点进行布防。布防中从决策环节入手,对领导岗位进行重点布防;从具体业务办理环节入手,对股(室)长岗位进行重点布防;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对窗口服务单位人员进行重点布防;从敏感岗位入手,对财务管理、物资采购、现场执法等个别岗位进行重点布防。同时对个别曾经发生过违纪问题的单位进行重点布防。在重点布防工作实施中,确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包抓责任制,定期到包抓单位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督促重点布控单位上报监控情况,确保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留死角,有效防止防控管理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二、找准“魔方”分界线,分级管理,切实解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顺责任落不实的问题。坚持“下管一级、分级负责”的原则,针对“高、中、低”三个等级的廉政风险,实行各负其责、分层管理、分级防控,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即:县纪委负责各乡镇(管委会)、工业园区和县直各部门党政“一把手”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乡镇(管委会)党委负责领导班子成员、各办主任、村(社区)三委会成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县直各党委(党组)负责所属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重点项目和个别敏感岗位干部的廉政风险防控由所在单位纪检组和监察室负责管理,县纪委不定期督查。同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除严肃惩处违纪违法人员外,按照“上究一级”的原则,追究上一级领导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失职、失察责任。分级管理实施以来,廉政风险防控预警13人,其中科级领导2人,一般干部11人。
三、找准“魔方”颜色面,强化预警,切实解决廉政风险防控实效性不强预警作用发挥不力的问题。定期进行预警,廉政风险管理责任部门每季度对所管理的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梳理检查,发现措施落实不力、制度执行不严,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反映或表现,及时进行风险预警。随机进行预警,新提拔(交流)到领导(敏感)岗位的,信访举报、媒体披露、工作调研、监督检查、审计监督等过程中发现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反映或表现的,政风行风测评和检查考核处于末位的,其他事项经研究认为有必要予以风险预警的,在第一时间内进行风险预警。预警对象不能终止其错误倾向,形成违规违纪的,从严从重处理。通过强化预警,做到了苗头性问题预警提醒在前,倾向性问题制度制约在前,普遍性问题教育防范在前。截止目前,对无视预警的1名科级干部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据靖州县纪委报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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