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纪委调整内设机构 执纪监督人员超6成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经省纪委同意,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近日,永州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改革调整方案出台。
调整方案的具体内容是:撤销5个内设机构。撤销监察综合室、党风廉政建设室、执法监察室、行政效能监察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新设立5个内设机构。新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更名4个内设机构。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分别更名为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调研室更名为调研法规室;监督检查室更名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重新组建2个内设机构。撤销干部人事室,组建设立组织部;撤销宣传教育室,组建设立宣传部。取消1个内设机构加挂的牌子。信访室取消举报中心牌子。
内设机构调整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总数、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和行政编制总数保持不变。内设16个副处级职能室部和机关党委,依次为办公室(下设秘书科、行政科)、组织部、宣传部(下设舆情信息管理科)、调研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预防腐败室、机关党委。
这次内设机构调整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注重突出主业。内设机构调整后,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2个增加到6个,人员编制由8名增加到24名;执纪监督部门达到11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68.8%,执纪监督人员占机关编制总数的61.2%。二是注重落实“三转”。对调整后的各内设机构职责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明晰职能,强化执纪监督,避免职责交叉。调整后,各纪检监察室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而不是单纯的办案。三是注重内部监督。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加强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的监督。同时,明确各内设机构抓工作带队伍的职责,增强内设机构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强化内部监督。四是注重平稳过渡。在进行内设机构调整时,同步考虑机构人员的调配。同时,业务工作也与内设机构调整同步部署,新调整的内设机构主动与省纪委有关部门对接工作思路,确保各项工作较快步入正轨。(永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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