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耕好“责任田” 守好“主阵地”

约谈、述职、签订责任状、通报批评一票否决制、通报批评三次就地免职、一岗双责、一案双查……今年来,龙山县采取一个个强有力的举措,真正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两个责任”现如今已成为该县党员干部口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语。
龙山县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手,以建设廉洁龙山,助推地方发展为主线,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耕好“责任田”,守好“主阵地”,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着力构筑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
以上带下,在牵头抓总中履行主体责任
今年以来,该县县委切实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县委主要领导亲自牵头抓总,突出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追究三环节,着力构筑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在抓责任分解上,该县出台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意见,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责任制任务层层分解到123个考核单位。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主要领导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确保了责任制各项工作有人总揽、有人分管、有人专抓,全县形成上下联动、任务明确、目标具体、符合实际的责任网络体系。在抓责任落实中,该县建立健全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述职述廉制度、个人廉洁承诺制度等,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体系。
同时,该县还在县电视台开辟“党政一把手廉政访谈”、“党纪法规在我心中”等栏目,组织12个乡镇29个县直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公开廉政承诺。出台“五个十条”规定,对改进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乡镇(街道)工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规范人情宴请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采用台账管理、明察暗访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狠抓落实,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
在抓责任追究上,该县严格按照要求厘清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制度。出台了相关测评考核办法及实施意见。实行通报批评一票否决制,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凡一年内被县委办、县政府办发文通报批评三次的单位,实行就地免职。对责任制考核排位后三名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确保了主体责任落实。
明确担当,落实“三转”履行监督责任
在这项自上而下的工作中,该县纪委突出主业主责,积极主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切实强化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在转职能上,突出案件查办职能上,龙山县纪委着力做好“副业”的“减法”,对业务外的“兼管”和议事协调机构进行“瘦身”处理。县纪委退出了业务外的兼职议事协调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不再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自身业务外的工作。对乡镇(街道)党委明确要求,在研究班子分工时,纪委书记分工要请示县纪委同意。派驻(出)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不准直接分管驻在单位的财务和工程项目建设,退出兼职11项,退出分管的其他业务工作26项。与此同时,着力做好执纪监督主业主责的“加法”,加强案件查办力量,增加案件办案人员,安排了专门的办案经费,为案件查办提供了坚强的保障。在突出查究问责职能中,该县加大“34+11+6+3+3”的57项专项治理的整治力度,针对公款购买年货节礼、公款大吃大喝、违规消费等多项情况,开展明察暗访7次,查出问题20余个,查处人员54名,提出整改建议100余条。
在转方式中,该县巧打“整合拳”,一改过去的“各自为阵”为现在的“集团作战”。委局机关实行分块设组,15个内设机构分办公后勤、信访检查、行政监察、党风廉政四个大组,由书记和三名副书记分别任四大组组长,日常工作分组进行,全局工作跨室协作。对基层纪委和派驻纪检组实行分片管理,将全县34个乡镇设为6个联络站,80多个县直单位设为9个协调组,对片区内的重大案件实行统一查处,改变了过去单打独斗、力量分散的问题,避免了受本单位制约而监督执纪难的问题。在日常监督中,该县将“全面监督”转变成“点题监督”, 改“坐等上访”为“定点巡访”。按照州纪委要求,采用科学发展重大问题点题监督评议,对“自来水”、“出租车管理”、“学校周边流动摊点”、“两违整治”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采用电视问政的方式进行曝光,由县纪委负责对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问责。该县改进信访举报工作,强化“联系群众接地气、关注民生聚人气、维护稳定扶正气、打击歪风邪气”的“四气”工作理念,实行定点巡访,到老百姓家门口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在转作风中,该县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出台完善了机关工作纪律、财务管理等11项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管人管事。对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排位后3名的纪检组长和纪委书记,由县纪委实行约谈,连续两年排位后3名的,建议对其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予以调整。注重廉洁自律,倡导强化“五畏”,注重“五自”,做到“五慎”,过好“五关”的工作理念。按照正人先正己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带头清退会员卡、带头廉洁承诺、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活动。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构建了县、乡镇(县直单位)、村三级纪检监察教育培训网络,开展了“铸忠诚、尽职守、转作风、做表率、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典型案例巡回警示宣讲、业务培训、演讲比赛、抢答赛、“以焦裕禄为镜,与群众心连心”等系列活动,着力强化了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明确重点,突出主业主责深入推进工作
通过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龙山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该县纪委监察局班子通过历时15天的定点巡访,在20个县直单位和16个乡镇共接待来访群众67人次,解决问题32个,查处违纪人员2人。截止目前,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63件次,已办结58件。发现集中线索10条,已转检查立案6件,处分13人。开展信访监督42件,通过函询书形式办结37件,公开点题办结5件。
据统计,今年来该县纪委共立案45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5件;结案 40件,处分违纪人员39人,共处分42人次,其中,党纪处分 23人次,政纪处分 19人次,双重处理3人,免予政纪处分1人。对11个相关单位的3900多个民生扶贫项目资金进行了全面摸底。责令7家单位清退违规收费74.37万元。对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4名党员干部予以党纪处分。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社区)人情宴请治理工作,对4名工作不力的村组干部予以处理,获得了群众的广泛支持,并在《湖南日报》、《团结报》、三湘风纪网等多家媒体上报道,形成了良好的法纪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传导了为民务实清廉的正能量,为助推县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如今,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道路上,龙山县将履行主体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一步一步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龙山县纪委 向富利 张军 魏开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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