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六项改革 预防乡镇站所权力寻租

汪泽云
为了防止乡镇站所权力的寻租,切实解决发生在农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维护好基层的公平正义,鼎城区遵循“职权法定、简政放权、公开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按照“全面清权、有效减权、合理并权、科学分权、严格限权、重点控权”的改革工作思路,全面启动乡镇站所权力制约与监督工作,通过大刀阔斧的改革瘦身进一步优化权力行使流程,理清行政权力清单,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一、全面清权,解决权力底数不清的问题
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根据三定方案、相关法律法规、站所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进行了梳理,编制乡镇站所权力清单,并由区纪委带领相关科局法制股负责人在办点示范乡镇反复挖掘行政权力,确保权力不遗漏,各乡镇清理出行政权力近百项。 为防止乡镇站所权力制约与监督工作走过场,解决部分乡镇站所的抵触情绪,区纪委主要领导与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一对一”约谈,重点约谈乡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了解乡镇党委强化站所权力制约与监督工作情况与思路,督促乡镇党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促进乡镇党委在推进站所权力制约与监督工作中向站所传递压力。
二、有效减权,解决不该管的坚决不管的问题
减权的原则为“不该管的坚决不管、不需要的资料坚决不要”。首先,对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已经明确取消的权力,坚决予以取消,两个办点示范乡镇共清理出有悖法律、法规的权力15项。其次,依法依规对乡镇站所受理群众办事事项所需资料进行清理,核减申请资料65件,建立了乡镇政务大厅办事资料清单制度,编制了每个政务窗口的资料清单,由乡镇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第一次受理时直接发给办事群众,并在政务大厅设立举报电话,乡镇纪委全天候接受群众举报,第一时间处置刁难办事群众的行为。
三、合理并权,解决方便办事群众的问题
即按照“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牵头负责”的要求,对一个事项几个站所、多环节管理的,归并到一个站所行使。确需几个站所管理的事项,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明确牵头站所,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如:村民建房审批监管工作,国土站负责用地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站负责建设规划管理,过去是国土所和公共事业管理站分别受理,分别到现场查勘,给建房户增添了很多麻烦,通过并权,农村建房审批改变为仅由国土站一家受理,由国土站牵头,联合公共事业管理站选址、初审、验收、发证,减少了办事环节、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建房群众。
四、科学分权,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
即对行政权力过于集中的岗位,通过岗位分设、权力分离,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如:再生育审批工作,过去由计生办主任初审后上报区人口计生局审批,通过科学分权,变为由联村干部、计生办主任、分管计生工作的领导三人联审后报区局审批,有效化解了计生办主任权力过于集中可能导致权力寻租的廉政风险。
五、严格限权,解决权力行使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农村基层站所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探索了“流程制约、程序制约、标准制约、科技制约、亮权制约”等限制和制约权力的有效机制。流程制约,即再造流程或适度延长业务流程,如:在办理低保审批过程中,在流程中植入“村委会组织民主评议”和“两榜公示”等工作,达到制约权力的目的;程序制约,即完善决策程序来制约权力,如:在农作物良种补贴面积申报中,为防控套取专项资金的风险,先由村级登记、公示,再由农业技术推广站、财政所、公共事业管理站核查,最后由乡镇党委集体审定上报资料;标准制约,即建立自由裁量权基准来限制权力,如:在农村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划分了不同阶次,缩小了自由裁量的空间,防止了权力寻租;科技制约,即引入科技手段制约权力,如:在低保审核中,民政部门建立了信息比对数据库,乡镇民政所通过比对住房公积金、社保养老金等内网数据,初步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亮权制约,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很多惠农政策的落实,通过亮出权力底数即可以防控暗箱操作的风险。一是公开范围更加宽泛,35项主要权力有27项必须公开,民政资金、惠农补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发放等是公开的重点。二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入,变以前的村级公示为现在的村、组两级公示,提高了公开内容的知晓度。三是公开形式多样化。除了通过乡、村、组公开栏公开外,还探索了广播公开、发短信公开、逐户发放资料公开等形式。
六、重点控权,解决权力监督虚化的问题
为了防止权力在运行过程中的异化,我们充分发挥了乡镇纪委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强化了对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的全程监控。乡镇纪委按照中央“三转”的要求,转变了职能,由以往抓党风廉政建设虚化的情况向监督、执纪、问责上转。转变了方式,乡镇纪委对站所权力的监督工作更加具体化,通过资料检查、电话抽查、公开流程图、设立举报电话等途径加大监督力度。转变了作风,乡镇纪委过去怕监督、轻监督向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转变,区纪委要求乡镇纪委开展站所权力监督工作中必须有监督工作底稿,区纪委每月通过检查监督工作底稿,推进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按照《鼎城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办法》和《鼎城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操作流程》对部分权力在村支两委运行时实施监督,如低保对象民主评定后,由村(居)务监委会和村(居)委会对评议决议终审联签后公开,乡镇纪委负责对村(居)务监委会的工作实施再监督。(作者系常德市鼎城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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