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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严肃整治“为官不为” 有错无为皆问责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今年以来,长沙市纪委连续通报了市火车南站综管办主任廖铁辉庸政无为被责令辞职、市住建委副主任程定夫因该委制定文件违法增加行政相对人义务,负有领导责任被诫勉谈话等12个典型案件,并在社会媒体上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随后,市纪委又对中央文明办暗访组、市委督查室暗访发现的文明城市创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不作为等问题,行政问责31个单位、126人。

  该市开展严肃整治“为官不为”专项行动不只是传出轰隆隆的雷声,还不时掀起一阵阵暴风骤雨。

  旗帜鲜明向“不作为”宣战

  “在作风建设从严从实的‘新常态’下,不能因为限制多了、管束严了、要求高了,就有了‘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为官不为’想法和‘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敷衍了事想法。”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易炼红多次强调,“专项整治‘为官不为’问题,要树立‘有错是过,无为也是过;有错要问责,无为也要问责’的理念,构建‘有错无为皆问责,不换状态就换人’的机制。”

  为了给不作为追责提供准绳,市委先后出台《关于对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不在状态”实施问责的暂行办法》、《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等8个制度文件,重点聚焦“庸懒散”等问题,并对问责的对象、情形、方式作出具体规定。

  同时,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庸懒散”、“不作为”等案件查处一件、通报一件。

  “两个责任”都要扛在肩上

  长沙在整治“为官不为”等作风问题上,始终紧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市委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明确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

  同时,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为官不为”问题抓早抓小,严查快办,并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即对重点工作不落实、重大决策不落地、重大项目不攻坚等典型的“为官不为”行为,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通报“一案三查”案件7起,处理直接责任人11人,追究相关单位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责任19人。

  问责只是手段不是最终目的

  以教育干部为出发点。在《长沙晚报》、长沙廉政网等媒体公开发布《关于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中严肃整治“为官不为”问题的通知》;汇总中央、省、市关于整治“为官不为”的规定,汇编作风建设相关案例,编印下发《关键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作风建设微读本》;在全市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将查处的“为官不为”典型案例作为重要的“反面教材”,使全市党员干部认真吸取典型案例的经验教训。

  以绩效考核为“指挥棒”。探索实行差异化、针对性考核考评,更加重视考核领导干部在发展质量、民生改善、生态效益等方面的实绩,实行常态化、全过程考核;更加注重平时的工作落实、群众的直观感受和具体的发展成效,引导党员干部认识到“有为才有位”、“有位当有为”。(彭晓强 龙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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