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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筑牢40亿移民资金“安全坝”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湖南省新化县石冲口镇狮子岭村3名村干部合伙骗取水库移民避险搬迁款予以私分,分别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坐石乡同心村原党支部书记曹某骗取移民补贴款,套取扶贫项目资金用于村级其他开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10月15日,湖南省纪委公布的两件涉及移民资金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作为全国第一水库移民大省,每年由中央财政下拨的移民资金有近40亿元。如何确保移民资金一分一厘都用在移民身上?记者10月27日采访了湖南省移民局纪检组长胡卫兵。

  据胡卫兵介绍,针对移民项目资金人为操作空间较大的特点,该省一是改变以往一个项目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做法,将“立项”、“实施”、“验收”交由不同的部门来执行。规划部门立项,市县移民部门组织实施,相关业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验收,相互制约又相互监督。二是实行“三堂会审”:在大笔移民资金安排分配上,责任处室先进行处内初审;再召开有纪检监察室等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处室联席会议,形成比较成熟的方案,这是第二审;最后局党组会研究决定为第三审。

  胡卫兵告诉记者,实行移民资金纪检组监督责任制也是该省移民系统的一个创新之举。该制度规定,移民资金项目的立项申报、计划分配、拨付使用、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等全过程,必须接受移民局纪检组的专项监督,发现一般问题,纪检组长应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发现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同级地方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据了解,湘西自治州自2011年执行该制度以来,州、县移民局纪检组共开展专项监督380余次,涉及资金3.761亿元,审核出问题29个,减少损失167万多元。今年9月,对监督中发现问题的县市,比如泸溪、保靖、龙山3县的移民局长和纪检组长,由州移民局纪检组长和分管领导对他们分别进行专题约谈,实行诫勉谈话。(郑亚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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