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把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与法治反腐相结合

10月26日下午,衡阳市纪委专门召开常委会会议,学习党的十八届四次全会和中央纪委十八届四次全会精神。会议传达了十八届四次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届四次全会鲜明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总方略,标志着反腐倡廉建设进入了制度反腐、法治反腐的新阶段。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带头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并具体抓好“三个结合”。
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法治反腐相结合。党的十八届四次全会《公告》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明确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等“五个体系”。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带动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把党的政治优势、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要认真抓好案件回访、精品案件评选等制度的落实,严格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确保办案安全零差错、零失误、零事故,确保所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要进一步探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切实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作风建设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次全会上强调,全党要始终保持高度警觉,抓常、抓细、抓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反弹。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中纪委十八届四次全会上强调,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迅速行动起来,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习好两个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上来,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把中央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要全面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要继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力度,依靠广大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
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队伍建设相结合。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强调,要用铁的纪律建设全党信任、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有力保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带头者和坚强后盾。要深入推进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调整,加大“铸剑工程”的实施力度,抓好“三个一”活动的开展,铸造一支反腐铁军。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心存敬畏和戒惧,严格接受党章党规党纪刚性约束,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要强化自身监督,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防止“灯下黑”,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衡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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