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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启动“铸剑工程” 打造反腐铁军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转”要求,衡阳市纪委、监察局聚焦办案主业,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全面启动“铸剑工程”,提升办案能力,全面打造一支既能打“老虎”、又能拍“苍蝇”的办案铁军,做到有贪必反、有腐必肃,形成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

    严格“四道工序”。“铸剑工程”由砺剑、试剑、亮剑、护剑四部分组成,不分阶段、穿插进行、相互支撑、循环往复,确保工序到位,火候到位,铸造出无坚不摧、无往不克的除魔神剑。第一道工序:砺剑。主要以干部自学为基础、以业务培训为依托、以考试考核为手段,促使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熟练掌握案件查办业务知识和技巧,侧重培养组织协调、分析研判、案件突破、心理调适、应急处置等“五种能力”。第二道工序:试剑。主要是采用岗位练兵、现场比武、抽调办案等方式,通过模拟办案、现场比武、参与办案等手段,达到“实战练兵、以战促学”的目的,检验和展示学习培训效果,营造人人争先、个个创优的浓厚氛围。第三道工序:亮剑。主要是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大要案件进行交办,使参与“铸剑工程”的人员在办案一线冲锋陷阵,与腐败分子斗智斗勇,在实践中锤炼办案本领,提升办案能力,打造纪检监察办案队伍的“尖刀连”、“突击队”。第四道工序:护剑。主要通过建立办案人才库,强化监督管理,建立激励机制三个实实在在的举措,进一步加强办案队伍建设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既防止“利剑”锈蚀、钝缺、折断,又让“利剑”有更大的发挥舞台,使之熠熠生辉。

    开展“三项活动”。衡阳市纪委、监察局将“铸剑工程”作为一项长期工程来推动实施,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考试、一次比武、一次评选“三项活动”。“一次考试”,即重点围绕党纪条规、办案程序、谈话方案、案件定性分析、调查取证要求等内容,组织40周岁以下的干部进行考试,将考试合格作为办案上岗的唯一的“通行证”,成绩不合格的,暂停其办案资格,待补考合格后再上岗,并不得参与当年度评优评先。“一次比武”,即每年由市纪委牵头组织办案人员,分制定调查方案、拟订谈话方案、制作谈话笔录、分析疑难案件、撰写调查报告等5个科目进行现场比武。按科目分别评选出“比武标兵”冠亚季军,并颁发证书和奖金,并将比武成果作为入选人才库的基础数据来源,将实战成果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指标。“一次评选”,即组织开展“精品案件”和“办案能手”评选。“精品案件”评选比例为当年度查办大案要案的20%,从办案程序、办案措施、涉案款物、办案纪律、安全责任、证据材料、定性量纪、案卷质量、回访情况等方面考量。凡评选为“精品案件”的,按程序和权限申报集体嘉奖或记功,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案件主办人员申报嘉奖或记功等奖励。“办案能手”主要是每年从参与查办大要案件的办案人员中,每案(窝案、串案按一案计)评选出1名“办案能手”,并予以表彰。

    强化“两个保障”。一方面,强化组织保障。成立“铸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任组长,市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委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纪委组织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衡阳市纪委、监察局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市纪委组织部负责学习培训和统一考试,并协助做好比武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办案能手”评选;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办案人才库日常管理工作和比武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办案能手”和“精品案件”的评选工作,负责案件回访制度的组织和落实;案件审理室协助做好“精品案件”、“办案能手”的审核把关和比武竞赛活动;各纪检监察室协助配合实施“铸剑工程”的相关工作;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协助做好案件回访工作,负责查处案件查办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信息技术保障室负责技术服务。另一方面,强化制度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铸剑工程”实施方案,重点建立全员参与制度、集中学习制度和激励制度。参加“铸剑”对象为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具有办案职能处室的干部和其他综合室(部)45周岁以下的干部;各派驻(出)机构50周岁以下的干部;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45周岁以下的干部,重点是从事办案工作的干部。建立激励机制,切实解决办案人员生活、工作中的困难,特别是对一些办案能力突出、政治素质过硬的同志要在政治上、生活上多关心。在市纪委选调办案人员时,符合条件的“办案能手”优先录用;“办案能手”在评先评优评劳模方面应优先考虑;在干部任用方面优先使用;建立办案人员保护机制,对打击报复诬陷办案人员的事件要迅速进行查处,保护办案人员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让敢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干部有用武之地、无后顾之忧。(衡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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