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强化执纪监督问责 推进“法治反腐”

会议现场
10月31日,经省纪委、株洲市委批准,株洲市纪委、市监察局召开干部大会,通报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情况。
今年来,为适应反腐败新形势新任务需要,株洲市纪委、市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大力推进机关内设机构调整。
据悉,株洲市纪委、市监察局此次内设机构调整撤销监察综合室、党风廉政建设室、执法监察室、行政效能监察室、纠风室5个内设机构;新设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第三、第四、第五纪检监察室、预防腐败室(市预防腐败局办公室)5个内设机构;撤销干部室,设立组织部,加挂机关党委牌子;撤销宣传教育室,设立宣传部;纪检监察一室、二室依次更名为第一、第二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室更名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访室取消市政府廉政举报中心的牌子。
调整后,株洲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组织部(机关党委)、宣传部、调研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预防腐败室(市预防腐败局办公室)共15个职能室。调整后,在不增加机构、编制、人员的前提下,直接从事执纪监督的力量达到总人数的63%,执纪监督力量大大增加。
株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光跃强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四中全会“法治反腐”为新起点,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对纪检监察内设机构调整的要求,法定职责必须为,要认真履职;法无授权不可为,要依法履职;打铁还须自身硬,要高效履职,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株洲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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