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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纪委完成内设机构调整 监督执纪人员超六成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会议现场

 

    近日,益阳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召开全体干部大会,通报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情况,宣布人员调整方案,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这次调整保持了内设机构数、领导职数和行政编制数三个不变,内设机构名称、职责也与中央纪委、省纪委保持“基本一致”,直接从事监督执纪的行政编制人员比例占机关行政编制总数的62.3%。

    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市纪委监察局从更好地履行职责出发,明确职责定位,转变职能,突出主业,将工作重心聚焦反腐败,积极稳妥、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内设机构调整。调整后共设16个内设机构,具体调整为:撤销监察综合室、党风廉政建设室、执法监察室(财务监察室)、行政效能监察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第三、四、五、六纪检监察室。撤销干部人事室,设立组织部;撤销宣传教育室,设立宣传部。纪检监察一、二室更名为第一、二纪检监察室,监督监察室更名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预防腐败室加挂市预防腐败局办公室牌子,信访室不再加挂市监察局举报中心牌子。保留办公室、调研法规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

    益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进良指出,内设机构调整不是单纯的合并重组,更不是简单地改名称、换牌子,而是对资源的优化和整合,为进一步推进“三转”打牢基础。各部室和全体机关干部要正确对待改革,坚决服从安排,保证调整平稳过渡和顺利推进。要明确职责定位,理顺工作关系,形成监督执纪问责的整体合力。要紧密衔接配合,迅速到岗到位,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运转。黄进良要求,要履行好新职能,前提是落实好“三转”。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业转职能,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把工作职能转移到《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能上来。要依纪依法转方式,以更加规范、科学、有效的方式方法保证反腐败任务的完成。要加强监督转作风,通过转变作风,激发新的活力,产生新的能量,形成新的氛围,更好地履行职责。黄进良强调,新的形势和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以这次内设机构调整为契机,强化责任担当,提高能力素质,坚持从严律己,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展现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的新面貌、新精神、新境界。(益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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