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四项措施提高乡镇纪委办案水平

今年以来,永顺县纪委针对乡镇纪检干部分管纪检监察以外业务工作较多、办案积极性不高等情况,采取四项有效措施,加强了乡镇纪委的办案力度,提高了乡镇纪委办案水平。
加大考核促办案。2014年度以来,根据州纪委绩效考评工作要求,县纪委对乡镇纪委年初制定了工作目标,并将工作目标细化,县纪委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由乡镇纪委书记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县纪委主要领导当场点评,对没有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的乡镇提出批评,并督促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对存在困难的当场能解决的立即解决,当场不能解决的责成相关负责人逐步解决。县纪委将每次完成任务情况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对办案积极性不高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办案不力,上级交办的案件不能及时查办的乡镇将扣减办案津贴,对多办案办铁案的予以奖励;
加强协作助办案。县纪委根据地域界限,把全县的乡镇分成六大办案协作区,由县纪委常委包片、室主任挂点指导,每季度定期上门进行业务指导,解决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碰到大要案由县纪委直接协作办案,从协作区其他乡镇抽调纪检监察干部到该乡镇办案,既加强了办案的力量,同时也调动了办案人员积极性。每办完一件大要案后,由县纪委召开办案人员研讨会,相互畅谈办案感想、交流办案经验,提高办案能力,同时对毎季度办案突出的乡镇予以通报表扬。
开展评比拉办案。县纪委审理室根据年初工作安排,以协作区为单位,每季定期召开部分乡镇纪委查办案件互审互评活动,乡镇纪委相互交叉审理对方案卷,对照省州案件审理目标管理要求,指出案卷中的不足,同时也要学习对方的长处。今年以来,该县纪委审理室召开了2次乡镇纪委查办案件互审互评活动,拉升了乡镇纪委办案人员的工作水平,成效显著。
开展检查督办案。县纪委不定期对乡镇纪委的办案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督促其按时保质完成案件查办工作任务,要求乡镇纪委建立查办案件“月报制”,并在每月25日前向县纪委汇报查办案件工作情况,县纪委定期通报各乡镇纪委工作,对查办案件不力的乡镇,甚至有案不查、压案不办的乡镇纪委予以批评。(永顺县纪委 向金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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