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创新问责制度转作风

今年以来,江永县围绕“制度创新是执行之关键”的工作理念,积极在完善纪律规定、创新问责制度、建立奖惩机制等环节上想办法、做文章、下功夫,构建起正风肃纪的强力机制,全县干部作风切实改进。
约束行为,完善作风纪律规定。在严肃纪律和转变作风方面,相继出台了加强作风建设的“六个严禁”等新规定,在上下班纪律、会议纪律、公车管理和公务接待等方面作了禁止性规定,形成该县史上最严作风令;在优化环境和加强效能方面,先后印发了对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处理规定等新文件,在实行代办服务及跟踪服务、实行重点企业(项目)挂牌保护、整治园区环境严厉打击“三强”行为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强化问责,创新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作风纪律规定,相应制定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和提升效能建设的具体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对“上下班迟到、早退、无故旷工、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等违返上下班纪律的、对“上级交办的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拖延不办,办而不结”等办事拖拉,索拿卡要的、对“公车私用、工作日中餐饮酒、酒后驾车”等违反公车管理和公务接待规定的,一经查实,当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是领导干部的,一律免职;同时实行“链式”责任追究,一年内单位违规人员达3人次(含)以上的,对直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予以相应的问责。在优化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方面,明确了40种予以问责的情形。
推动发展,建立激励惩处机制。为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将幸福桥断头路项目、市民广场建设项目、千灌公路建设项目和市场改造建设项目等重点项目作为整治工作重点,与各个整治项目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逐个签订责任书或责任状,逐项明确责任人、路线图、时间表,倒排工期,限期整治,实行一周一报告、一月一小结工作制度,“奖优罚劣”、重奖重罚,明确在规定时限内整治到位的,用多种方式予以奖励;对不能按期整治到位的,责任单位“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就地免职,并严肃追究牵头领导的责任。(江永县纪委 何继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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