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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严格责任追究 狠刹“四风”突出问题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将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抓落实,狠刹“四风”突出问题,永顺县实行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助推专项整治取得了实效。

    该县规定,对在55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中推诿扯皮、等待观望、态度消极、简单应付,没有实效的牵头单位及责任部门,及时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受到通报批评一次的,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对牵头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提醒责任领导;受到通报批评两次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受到通报批评三次的,启动追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四风”突出问题恶化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责任人,将采取组织处理措施直至纪律处分。

    今年来,该县查处“四风”突出问题213人,立案查处112人,组织处理101人。对专项整治措施不实、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发督办函12次、专项通报8期、对相关“一把手”约谈3人,并限期整改到位。该县分别启动了两次民调,55项专项整治项目民调结果满意率均在90%以上。(永顺县纪委 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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