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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厅:规范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要求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针对党员干部在执行省纪委《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中报告不规范问题,近日,驻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下发《补充通知》,细化报告事项有关要求。

    《补充通知》明确,操办婚礼的事前报告,必须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范围及人数、拟办桌数、准备收取礼金范围、用车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事后报告必须对事前报告及承诺事项逐一进行如实报告。报告、承诺内容不能缺失上述任何一项。

    关于报告层级,《补充通知》规定,厅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副厅级单位班子成员向驻厅纪检组报告;副厅级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厅直处级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向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报告,没有纪检监察机构的向本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报告。厅直单位根据本系统或单位的情况自行规定下属单位的报告程序。各单位要建立事项报告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如实登记报告情况。收到个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项报告后,应及时送本单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党组织负责人)审签后存档备查。

    《补充通知》重申,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暂行规定》的,要及时处理和上报。对违反《暂行规定》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的,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予以问责,并取消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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