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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规则落实“好干部”正导向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4-11-26 08:22 来源:湖南日报

好干部怎么识别?如何选拔?怎样培养?省委出台《关于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强化正确用人导向的决定》——

    我省始终坚持把基层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主阵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年轻公务员在基层一线“接地气”、“增底气”。省委组织部每年召开一次总结会,交流分享公务员在基层锻炼的收获和经验。图为2014年总结集训会会场。

     好干部就是要在群众最需要的时候站在前面。图为嘉禾县珠泉镇干部转移受台风影响的灾民。

 

    在201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5个方面20个字,为好干部描摹了一幅“标准像”。

    贯彻落实好干部标准,关键在于执行。今年9月,省委出台《关于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强化正确用人导向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如何识别好干部、选拔好干部、培养好干部等方面着手,就我省各级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如何贯彻好干部标准,全面规范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让好干部既“有尺可量”,又有办法“脱颖而出”,将中央选人用人的正导向落实到我省干部工作具体实践中。

     如何识别好干部:多用“广角镜”、打好“群众牌”

    用人得当,首在知人识人。然而,知人识人自古以来就是一件难事。

    “组织人事部门能否真正看准选准干部,不仅直接关系到选任干部是否合格,也会影响这里的政治生态。”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的认识仅仅停留在感觉和印象上,必然导致识人不准。此外,对干部的考核了解如果仅限于任前“赶考式”考察或年终例行性考察等,也很难保证全面、深入,难以提升干部选用的公认度和公信力。

    《决定》的出台,着力从制度层面解决这一难题。《决定》指出,“要强化日常考核,加强对领导班子的分析研判,把考察了解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注重考德,细化干部德的评价标准,着重考核干部的政治品行和道德品质,推行干部德的反向测评”;“发挥群众在干部考评中的主体作用,加大普通群众的评价权重”等。

    “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强化群众评价,把过去群众综合评价作为考评干部的‘重要参考’,改为‘重要指标’。”省委党校巡视员、教授邓微认为,干部业绩在实践,干部声名在民间,要准确识别干部的德行,在乡语口碑中了解干部是最佳途径。让群众在干部使用中有发言权、监督权,可以激励干部真正把“群众满意”作为“风向标”和“指挥棒”。

    与之配套的考评办法即将出台。省委组织部公选办主任戴清介绍,省委组织部已经研究起草了组织评价、群众评价、社会评价“三位一体”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体系,首次将最广泛意义上的群众意见即“社会评价”引入干部考评工作中,并采取科学的定量评价方法,在年度、届中、届末等时间节点多角度考察印证,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也将作为班子换届调整、届中调整和日常调整的重要依据。

    如何选拔好干部:规范“关键环节”、打破“部门化”

    干部动议是干部选用的关键环节,也是敏感环节。《决定》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对规范干部动议作出了具体规定。《决定》明确指出:“规范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初步建议、工作方案的具体内容,形成书面材料,确保动议记录完整、有据可查”。同时,《决定》还就进一步改进干部推荐办法、正确对待推荐票数等方面提出了系列新的思路。明确要求“改变不提拔就不推荐的做法,结合届中考察、年度考核等工作,非定向民主推荐优秀干部,动态掌握近期可使用的干部名单”、“正确分析和对待推荐票数,把推荐票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但不简单以票取人,对敢于担当、敢抓敢管,推荐得票排位不靠前的干部,要综合考虑,公正对待”,努力营造好干部脱颖而出的政治生态。

    干部资源部门化、“板结化”,交流难、统筹难,一度是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顽疾”。中南大学党建研究所所长唐建华告诉记者,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的要求提了多年,但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

    《决定》此次对“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划出“硬杠杠”,并对交流使用的岗位、情形、方式进行了细化和刚性规定。比如,《决定》明确提出,“加大机关单位之间、机关与基层、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干部交流任职力度”;“大力推进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干部交流”,“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的干部进行刚性交流”,“有计划地对县市区党政正职进行跨市州交流。”“许多情形都是过去久推不动的老大难,这一次省委明显下了最大的决心。”唐建华评价。

    在下决心推动干部交流的同时,组织部门主动打破干部的“部门藩篱”,坚持从工作需要出发,将全省干部和职位资源统筹到一盘棋中去谋划。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办主任刘俊介绍说,在今年的省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统筹干部职位资源”的思路已经得到了较好实践。按照人随事走、人岗相适的原则安排干部和职位,全省共交流任职干部38人,其中涉改单位交流到非涉改单位23人,非涉改单位交流到涉改单位5人,涉改单位之间交流10人。

    据统计,今年1至10月份,全省共交流省管干部118人。去年底,我省就从岳阳、张家界、郴州交流3名干部到衡阳担任县市区委书记。

    如何培养好干部:基层“墩墩苗”、经常“做体检”    

    越是条件艰苦、困难大、矛盾多的地方,越能锤炼人。对年轻干部尤其要加强实践锻炼,多在基层“墩墩苗”。

    《决定》指出,“把基层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主阵地,充分利用地域、层级和部门差异性,多领域、多层次、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此前,我省通过选派干部到省内市县基层,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和沿海发达地区挂职锻炼,为一大批年轻干部提供了多岗位锻炼的平台。今后,省委还将进一步拓宽渠道、加大力度,加强干部实践锻炼工作。

    《决定》就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管理监督、构建立体化监督格局,作出了系列规定,要求“逐步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建立干部预警谈话机制”,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同时,积极探索制度创新,着力构建综合运用纪检、法检两院、审计信访等单位的监督信息和监督成果,加强干部监督的大监督工作格局。

 


好办法选拔“好干部”

    胡跃福

    湖南省委及时出台《关于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强化正确用人导向的决定》,用好办法、好规则来选准、用好“好干部”,让“好干部”标准在湖南“落地生根”,这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之举。

    着力构建促进科学发展的考评机制。考核是“指挥棒”,考什么、怎么考、谁来考,直接影响干部的从政行为。《决定》把考核干部的“指挥棒”,放在了德行、实绩和作风三大方面,明确地回答了如何识别好干部的标准问题。并首次运用“三位一体”的综合考评体系,把群众评价、社会评价与组织评价结合起来,真正把干部政绩考准考实。

    着力构建体现真实民意的民主机制。《决定》把党管干部和发扬民主有机结合起来,要求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基础上,从酝酿动议、考察预告、沟通协商、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各个环节发扬民主;将民主推荐得票情况和组织平时掌握情况结合分析,客观公正对待每一位干部,坚决纠正唯票取人问题。  

    着力构建重实干重实绩的竞争择优机制。实行竞争性选拔干部,是为了拓宽选人视野、广开进贤之路。但如果把竞争仅仅理解为考试,搞凡提必考,就会让“考试导向”冲击“干事导向”,助长干部队伍的浮躁情绪。《决定》指出要科学设置资格条件和参与范围,重点体现干部“学过什么、干过什么、干成过什么”,从源头保证人选素质,引导干部在重实干、出实绩上竞争。

    (作者系省社科院人才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

 

建立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党建制度体系

    记者从省委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了解到,我省拟在以下方面进行重点改革:

    深化党的组织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等制度;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深化县市区党代会常任制试点。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和具体办法,推进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完善后备干部工作制度;建立干部“带病提拔”等问题倒查机制,建立违规用人进人案件通报制度;综合运用多种考核方式,强化日常考核,强化群众评价,发挥群众在干部考评中的主体作用;完善多领域、多层次、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办法;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推进“三超两乱”专项整治。

    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完善经常性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制度;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人才之间互通机制;建立健全人才在创新成果运用中有份额有股权的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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