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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区:村(社区)集体资产进入“保险箱”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这下我们村的征地拆迁款,算是进入“保险箱”了,再也不用的担心征地拆迁款被部分别有用心的人贪污挪用了。”最近,常德武陵区芦山乡的待拆迁户李阿姨发出感慨,让她吃下了征地拆迁过程中集体资产规范使用的“定心丸”。

    让李阿姨吃下“定心丸”的不是别的,正是最近武陵区制定施行的《武陵区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首次明确了各乡镇、街道成立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创新性地建立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建立村(社区)集体资产台账,村(居)集体资产资源交易遵循民主管理、等价有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进行资产资源动态管理和集体资源登记公开公示,有效阻断了伸向村(居)资产资源的黑手,对村(社区)“三资”管理进行了有效规范,将村(居)资产资源放入了“保险箱”。

    办法中还对涉及金额较大、农民群众关注的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实行拍卖、公开竞标和招标投标,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全部在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的交易方案,必须提交村(居)民大会讨论通过。单项资产资源交易底价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交易时须有群众代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干部代表等现场见证监督;单项交易底价在10万元以上的,还须由区财政局、区经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场见证监督,区监察局进行巡查监督。

    此外,《办法》对财产权属不明或有争议的;已设定抵押未经抵押人同意的;未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的;未经村(居)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的;法规政策规定禁止交易的其他情形等五种类型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不得进行交易。(武陵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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