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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项目化管理”促党风廉政建设提质增效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以来,株洲市炎陵县纪委创新思路,将“项目化管理”工作理念和操作流程引入县乡两级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逐步形成“选立”、“实施”、“考核”三位一体的项目化推进模式,有效地增强了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水平。

    科学化选立市县项目。下发项目化管理实施意见,成立县项目办,采取现场探查、座谈讨论、征求意见、调研论证等举措,选取创新性、民生性重点工作加以申报立项,全县共筛选项目41个,最终确定34个项目为县级项目,其中乡镇15个、县直单位10个、委局各室9个。责成3名副书记结合分管工作,择优选出3个项目提交市纪委。“炎帝陵圣德廉风文化教育基地”、“企业发展环境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获批市级重点项目。按照“谁立项,谁负责”原则,明确项目实施“五有”标准,即有组织机构、有工作方案、有专人负责、有计划进度、有验收标准,逐级分解项目责任,逐一固化完成期限。

    精细化实施动态管理。推行项目“经理”制度,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位负责人、一个工作组、一套实施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将概念化的目标任务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转化为具体的项目计划书,增强项目管理的公开性和约束力。实行项目进展月报告、季小结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项目推进碰头会议,晾晒成绩清单,通报工作动态,激发团队活力。建立项目督查联系制度,每位县纪委常委联系2-3个项目,定期督查回访,解决实际困难,“倒逼”验收时限。分设市县项目台账,逐项登记项目分工、责任单位、初步成效、存在问题等信息,对长期性项目分年度制定工作规划、分步骤整理工作资料,着力为项目推进提供跟踪保障。

    标准化开展考核奖惩。项目“经理”对项目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查,积极开展自检自评,汇编工作原始资料,提交自查报告、《项目成果申报审批表》、项目验收申请和项目落实保障制度。县纪委将项目化管理纳入年度业务工作检查考核范围,结合日常督查和年终复核情况,制定项目查证考核评分细则,复评结果提交县纪委常委会审议。实行“年度评奖”制度,设置一、二、三等奖三个档次,按委局机关和其他单位两个层面分别设奖,奖励比例控制在项目总数30%以内。把项目考评结果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和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炎陵县纪委 叶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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