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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紧抓“三个重点”惩治腐败正党风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年来,洞口县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紧抓“三个重点”开展查办案件工作,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了强有力的推进。2012年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党政纪立案100余件,移送司法机关23人,查处科级干部2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87人,查出违纪金额3200多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820多万元,收缴财政2580多万元。

   紧抓重点人物惩治腐败,查处“一把手”违法违纪案件。十八大以来,该县共查处了11个“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县水利局前后两任局长罗某和唐某,县农业局原局长曾某、县经信局原局长袁某、县审计局原局长唐某、县人社局原局长向某,县商务局局长王某、县国土局局长彭某、县卫生局局长曾某,县粮食局局长周某,县环保局局长曾某等,其中10人被移送司法机关。查处这些职务高、涉案金额大的案件,产生了很强的震慑力,极大鼓舞了干部群众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

    紧抓重点单位惩治腐败,深挖腐败窝案串案。县纪委通过深挖案件线索,不局限于单一案件,对涉及一个行业和部门的问题一查到底,深挖案中案,深挖窝案、串案。如农业局系列案件立案查处了9人,其中班子成员5人,中层骨干4人,移送司法7人;交通局系列案件立案查处了8人,移送司法7人;经信局系列案件立案查处了4人,移送司法4人。今年,在国有资产招投标领域查处了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5名,全部移送司法。

   紧抓重点领域惩治腐败,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民生发展领域,严厉查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案件。在今年村级组织换届期间,共立案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25件,其中高沙镇树正村3名村干部贪污征地补偿款30余万元被移送司法机关; 查处了商务局套取挪用国家病死猪补贴资金300余万元案和经信局官商勾结套取国家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130万元案。确保了政令畅通,取得了群众好评。(洞口县纪委 刘远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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