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环保局:重拳连击反“四风”

今年以来,天心区环保局大力开展多项专项整治行动,狠刹“四风”顽疾,积极推动队伍作风建设。
专项整治,打击机关“慵、懒、散”。区环保局指定专人每天早晚两次巡回检查各科室、站、队办公情况,坚决整治在岗时间自由散漫、值班期间擅离职守、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态度不积极、不主动、不认真、对待群众态度生硬等问题,凡一经发现者,从严查处;组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监测人员参加省、市、区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从依法办事、遵照执法程序,端正执法态度等方面入手,要求环境执法人员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坚决整治在项目审批、其他业务办理、环境执法监察、环境监测、信访接待过程中故意刁难群众,便民措施不健全、不科学,及有法不依,依法处罚执行不文明、不规范等问题;以“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茶、一把椅子、一次性解决”为要求,提高干部职工服务群众文明水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发生。要求政务大厅投诉窗口工作人员接听投诉电话时态度和蔼,文明,热情,不烦躁,不急躁,确保每个电话有人接,每个投诉有人应,无一不受理,无一不回复,以群众满意为目标。
自查自纠,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区环保局联系天心区实际,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一查违法“土政策”,我区严格按照湘办发〔2010〕23号文件规定,未对工业园区实行封闭管理,未对进园企业和园区外重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未以任何名义限制环保执法或进入企业检查和收费需要提前批准及明确规定到企业检查限制次数、时间等限制环保现场监管的“土政策”、“土规定”;二查监管执法不严、节能减排不力,我区实行政府牵头,部门参与的查处取缔联合执法行动,对小化工、小冶炼、小造纸、小电镀、小皮革等高污染能耗企业依法关停退出,没有出现党政领导干部在宏观决策过程中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干预行政审批造成环境准入把关不严,干预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没有出现有关执法部门执法不力的行为;三查环境投诉不作为,我区严格按照湘环发〔2013〕25号文件要求,区环保局监理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畅通公众诉求环境问题的渠道,集中力量解决不能按规定及时登记、受理、转送、交办的公众投诉、媒体反映的环境问题以及其他公众诉求环境问题应对不到位的情况。
连环出击,整治执法“一阵风”。针对“执法一阵风,风过歌又起”的形式主义现象,区环保局分时分项的组合实施了“碧水”、“清霾”、“静音”及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四大行动,结合执法“回头看”工作,有效的将执法的“阵风”,转换成了“季风”、“年风”,使环境执法长吹不息,打消了违排企业的侥幸心理。行动期间,我区对豆制品作坊、医疗单位、汽车4S店等辖区各重点涉水涉危行业进行了全面巡查整改,出动执法人员110余人次,检查各类企业20余家,查处整改11家;对混凝土搅拌站、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餐饮油烟及油漆喷涂进行专项整治,突查辖区37家各行企业;“三考”期间,区环保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两次“禁噪”专项行动,现场发放禁噪通知,要求基建工地停止夜间施工,经营场所缩短营业时间,增加隔音设备等措施降噪,两次行动现场发现并整改问题9处。以桂花坪银桂苑为试点,建设“区域噪声环境治理示范区”积极治理噪声污染,全年实现示范区内噪声“零投诉”。(天心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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