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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严格界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信访举报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和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第一道门槛,把好准入关口对推进整个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转变职能、聚焦主业工作具有极其特殊的意义。过去,信访群众普遍存在“信访不信法”的思维,认为纪检监察机关什么都能管,遇事首先想到的就是到纪检监察机关上访,纪检监察机关还似乎成了政府工作的“万精油”。为此,岳阳楼区纪委把焦点校准在严格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上。按照“两办”《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对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
  体现术业专攻。依法界定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在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范围内开展信访举报工作,集中精力受理群众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实施破茧之举。明确在信访接待场所上墙告知信访对象四类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即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应当向乡、街或部门反映,未向乡、街或部门反映的越级信访事项;乡、街或部门已经受理且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以及已经依法终结的信访事项。其他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对反映违纪行为与提出利益诉求相互交织的信访反映,在厘清职责边界的基础上,抽丝剥茧、内外分离,针对来电、来访、来信和网络几种不同信访来源渠道,提出了具体的分类处置办法。
  做好政策宣传。在日常接访处访中,有不少来访群众仍然按照传统的老套路,“小闹小解决,大脑大解决”,有个别群众甚至缠访闹访。对此,岳阳楼区纪委监察局通过加强政策宣传,促使群众以合法方式选择正规渠道反映情况、表达诉求,促使群众依法、有序进行信访举报;同时对个别缠访闹访者严肃讲清当前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明确告知当前对待非法上访、无理缠访者的处理措施。(岳阳市纪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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