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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推进纪委组织制度创新 提升忠诚履职能力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以来,长沙市坚持以改革的精神推进“三转”,着力在机构调整、组织制度创新、人员培训等方面下功夫,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为贯彻落实“三转”、聚焦主业主责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聚焦主业调整机构资源,向改革要编制。今年9月该市率先全省市州纪委完成内设机构调整,实现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行政编制“三不变”。在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对接汇报、广泛征求意见、主动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启动委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撤销8个内设机构,设立8个内设机构,更名3个内设机构,取消1个内设机构加挂的牌子,设立了机关纪委。纪检监察室从3个增加到6个,人员从18人增加至30人,有公检法工作经历和法律专业的均超过50%,确保聚焦主业在人员编制上得到充分体现。

  人岗匹配优化人才资源,向优化要活力。配套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对机关干部实施“大轮换”。调整前进行充分的征求意见和谈心谈话,在人员调配中充分考虑个体的专业、经历、性别、性格等因素,充分体现人岗相适、人岗匹配,充分体现岗位需求和个人诉求。通过内部资源盘活,直接从事执纪监督问责人数达到机关行政总编制的65%。以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指导,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大组织把关力度,突出实绩、实战导向,提拔交流1名副主任到市直单位任纪检组长,提拔或重用2名同志分别任室主任和副县级非领导职务,竞争性选拔正科级领导职务3名,定岗推荐正科级领导职务3名。引入模拟谈话,突出考察办案实战能力,公开选调了4名办案骨干进入委局机关。选调文字综合人员1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2人。

  着力监督调整市直纪检力量,向规范要资源。针对一些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主业不突出、分管业务较多的情形,专门作出规定,纪检监察干部不得具体从事所在单位和部门财务、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行政审批、征地拆迁等行政业务。围绕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对市直纪检组长的专业、年龄、履职行为和效果等进行全面摸底和分析。对1名出缺的纪委书记及时作了补充,对3名任职时间较长的纪检组长作了轮岗交流,考察任用了9名派驻机构干部。按照党委部门、经济业务、政务执法等标准,将全市所有纪检监察组织分成6个类型,分别由6个纪检监察室实行分片联系,在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上予以工作联系、业务指导、及时的监督,把监督执纪领域延伸到各个地方、部门和单位,做到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确保监督触角全覆盖。

  突出主导探索提名考察机制,向实践要经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在上级纪委没有出台具体操作细则情况下,对某县纪委副书记的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相关的关键环节会同市委组织部共同进行,整个过程积极稳妥,既体现市纪委的主导作用,又严格遵循干部管理权限,为下一步实现这项改革的制度化、程序化、具体化作出了务实的探索实践。

  注重发挥派驻资源作用,向制度要权威。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强化派驻机构“派的意识”和“驻的权威”。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的人员编制、工作职责和工作关系,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开展6名派驻纪检组长向市纪委常委会述职评议,实行派驻机构工作报告、通报、考核制度。对派驻纪检组长落实监督责任情况采取一对一约谈方式,对落实不力的予以调整直至追责。

  创新学习培训机制,向培训要素质。紧紧围绕“三转”要求加强学习培训,全年共组织30批共计814人次的培训学习。按照注重及时性、突出针对性、体现创新性的原则,一方面积极选派干部前往中央纪委、省纪委接受高层次、综合性培训,一方面着眼“缺什么补什么”加大自办班力度。先后举办了“执纪监督问责推进三转专题研讨班”、“案件查办专题研讨班”、“法治中国建设学习辅导”、党纪条规教育等多次专题学习。为全面提升机关干部综合素质,我们还依托党校等资源,开办了机关干部“每月一课”,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哲学、文艺、历史等各方面。形式和机制上灵活多样,既有“请进来”,也有“走出去”,还有现场教学,既有以干促训、活动带训,也有抽调轮训、办班自训。(长沙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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