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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狠刹元旦春节期间作风顽疾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四风”必纠,逢节必严。元旦、春节双节将至,株洲县纪委对两节期间顽疾保持高度警惕,露头必打,严防“四风”反弹。

    重申禁令。重申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颁布的“三个严禁三个不准”规定,即严禁打牌赌博;严禁接收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和馈赠;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不准县内单位间公款相互宴请;不准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不准公款购买烟草制品。该规定不因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的结束而失效,仍然适应全县所有的党员干部。该县纪委尤其对公款宴请、公款购买烟草制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和馈赠等“年终顽疾”重点整治。

    重温纪律。该县纪委要求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集中收看中央纪委宣传部和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四集电视专题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并撰写观后感,重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对个人“四风”问题进行一次回头看,对照反对“四风”的要求,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继续做好整改,严防元旦春节期间“四风”反弹。

    严格监督。该县纪委将会同县内相关部门,根据预测的易发多发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暗访县内各餐饮店、烟草制品经销商、县内大型超市等;随机抽查单位的双节期间机关财务账,对嫌疑票据严格审查;定期巡视县内大型住宅小区,对公车停放住宅小区要求说明情况,严查公车私用;约谈一批重要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严禁年底突击花钱,严禁领导干部收受和相互赠送红包礼金,提醒领导干部谨遵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廉洁过双节。

    快处快查。株洲县纪委将加大惩戒力度,对元旦、春节期间违纪违规问题快处快查。对于违反株洲县“三个严禁三个不准”规定的对象,按次数作出从扣发3个月津补贴到给予纪律处分的处罚,直至将涉及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领导干部,在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的同时,在全县点名道姓通报批评。(株洲县纪委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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