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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三措并举营造“廉节”氛围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元旦和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桃江县三措并举,积极营造节俭文明过“廉节”氛围,杜绝“节日腐败”。

    着力筑牢思想防线。该县每逢“节假日”,利用手机短信大力宣传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财经纪律,勤俭过节、文明过节,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资金和实物,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不得以各种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节日腐败”。全县2000多名领导干部对照《廉政准则》,认真撰写了2014年述廉报告,15755名党员干部公开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不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不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的监督。

    着力筑牢纪律防线。该县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坚持深入反对“四风”,从8月份开始集中时间严肃查处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和清理整顿村级财务开支。10月19日,中共桃江县委办公室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桃江县村级(社区)财务“十不准”暂行规定》的通知,明确规定严禁村(社区)公款请客送礼,违反规定开支费用到上级部门立项争资,严禁违规开支节庆、典礼等活动费用。此外,还转发了益纪[2014]16号关于《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规定问题处理暂行办法》。

    着力筑牢惩处防线。该县纪检监察等部门将加大对两节的暗访,设立了举报电话,对无视纪律,我行我素,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查快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问题典型、突出的将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桃江县纪委 文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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