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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风正心齐好远航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一条条禁令,涤荡不正之风;一项项措施,整治作风“顽疾”;一次次明查暗访,端正干部作风;一批批典型违纪案件,令人警醒深思……2014年,对于长沙县781个基层党组织和4万多名党员来说,作风建设的硕果显得格外沉甸甸。

    干部作风好了,群众心里亮了。数据最有说服力:2014年,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委托省统计局民意调查中心,对全省123个县(市)区机关作风情况进行了两次民意调查,在2014年10月进行的第二次民意调查中,长沙县总体满意度得分比第一次提高了14分(由第一次72.5上升到第二次86.5),排名上升了14位;作风建设“明显改进”情况评价在全市9个县(市)区中排名第一。

    2014年以来,特别是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长沙县紧紧围绕严明纪律转作风、联系群众解难题、勤廉务实促发展的主线,推进干部作风的不断好转,以实实在在的成绩向全县100多万人民交上了一份作风建设的满意答卷。

    “风正心齐深化改革、凝心聚力共促发展”。 2015年,长沙县将进一步严明作风建设纪律、加强明查暗访、加大查究问责力度,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跨越升级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内严制度 规范权力运行

    “抓作风建设的关键是如何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只有执行制度,依法行政、依规办事,才能从根本上纠正不良风气的盛行。”

    2014年,长沙县立足标本兼治,突出务实管用,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建立健全了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常态化长效化制度体系,有效巩固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成果。

    县委把制度建设与专项整治结合起来,注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出发点建立制度,围绕反对“四风”,加快制度建设,形成长效化的制度约束。县委每一项专项整治任务都明确了一名牵头县级领导,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根据上级部署,对中央和省级层面要求承接配套的16项制度建设计划,以及市级层面对应配套的10项制度建设计划,全部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牵头单位,逐项制定方案,倒排时间节点,确保上级制度建设计划的具体落实。目前,《中共长沙县委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长沙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长沙县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十项制度”》、《长沙县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意见》等39项制度制定出台。

    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长沙县出台了清理楼堂馆所、办公用房、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结合活动开展,立足实际新建的5项,并对县级已出台的8项进行重申、修订。如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县委先后制定《严格党内生活十项规定(试行)》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党日活动纪律的通知》,严防党内生活庸俗化、娱乐化。

    2014年10月10日,长沙县纪委、监察局印发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了作风建设的常态化机制。

    《办法》明确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作风建设监督检查责任,《办法》印发后,长沙县纪委各联络组、各科室,以及全县各单位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均开展了监督检查活动。《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作风建设通报、讲评及考核等一系列长效机制。

    外树形象 加强监督检查

    “必须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把目前作风转变的好势头保持下去,使作风建设要求真正落地生根。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

    2014年,长沙县纪委、作风办共计组织了18次重点明查暗访,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其中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都组织了专题明查暗访。特别是今年的11月11日,长沙县纪委专门就上班工作纪律下发了紧急通知,明确全县公职人员一律不允许在上班时间浏览购物网站,并联合县电子政务办公室对县政务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监控。“双十一”当日,全县没有发现密集和长时间浏览购物网站的情况,零星记录主要是误点击造成的。长沙县的先进经验,《潇湘晨报》、红网等媒体都予以了报道。目前长沙县纪委每周四在县电视台、《星沙时报》等县内主要媒体上开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专栏,宣传报道作风建设的纪律要求、正面典型、监督检查情况及整改情况,累计已刊发了19期,在全县形成了抓作风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长沙县从2012年开始,每年召开一次作风建设大会并播放暗访片,对暴露有问题的单位要求明确时限认真整改,会上还对执法、经济发展、公共服务行业三类部门进行了千人现场政风行风测评,每类别测评结果最后一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上台作表态发言。

    坚持有查必有果,秉公执纪。以零容忍态度,坚定不移查究问责、改进作风。数据显示,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已处理作风建设相关问题41件,并按《长沙市违反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责任追究办法》进行了严肃处理,今年因作风问题发现移送案件、司法机关处理2人;共查办行政问责案件47件,共有20个单位, 37人被问责(4名正科级干部、5名副科级干部),其中作风建设问责案件35件。

    作风问题改进得怎么样?群众在职能部门办事,职能部门的服务态度如何?有没有刁难群众?是否公正廉洁高效?办事流程是否规范?对此,长沙县纪委制定下发了《长沙县政务调查工作方案》,每天从电子政务平台抽取前来政务中心办事群众的电话号码,对县直部门工作人员在为群众办事过程中的工作态度、办事效率、收费情况、公正廉洁等几个方面开展回访调查和测评。到2014年11月止,共计回访群众1120余人次,有效回访1120人,共收集各类反馈意见与建议117条。

    政务调查的结果显示,办事群众对长沙县相关职能部门服务群众的情况总体很满意,特别是廉洁自律、规范操作方面,全部获得了好评。长沙县将该做法作为对作风建设考评的一项长效机制长期坚持下来。

    驰而不息 抓好干部作风建设

    “四风”积习甚深,可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王岐山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强调,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防止反弹任务艰巨。纪检监察机关如果不能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就是失职;作风建设如果不能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就会出问题。

    在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组织的第二次作风建设民意调查中,还有10.1%的干部群众对作风建设改进情况不满意,这引起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深深思考。

    新常态下,长沙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正进入一个新的起点。2015年,长沙县继续以“三个共同”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三个共享”发展愿景为指引,紧紧围绕“瞄准最强县、改革走前列、两型作引领、争当排头兵”的战略目标,力争“三个率先”。

    如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使之成为“新常态”?如何确保发展不跑偏、百姓能满意?这些都对长沙县严格执纪执法、发挥好监督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期望和要求。

    新的一年,长沙县清醒地认识到纠正“四风”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铁面执纪,对顶风违纪者坚决查处并公开曝光。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也将认真做好执纪工作,加大监管查处力度,把日常性监督与阶段性检查抽查结合起来,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坚决防止反弹。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正风肃纪也应该驰而不息。只有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有力的措施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使正风肃纪成为工作新常态,才能让为民、务实、清廉的正气清风有力推动长沙县全面深化改革的发展之帆破浪前行、奋力赶超!(周顺利  李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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