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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聚焦主责主业 深耕“责任田”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2014年以来,桃江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落实“三转”要求,厘清责任边界,聚焦主责主业,真正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据了解,该县纪委去年共立案127件,结案127件,涉及乡科级干部1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1人。

    厘清责任牵住“牛鼻子”,树立监督新理念

    积极协助县委履行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县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分值占基础工作的四分之一,实行“一票否决”;督促15个乡镇、87个县直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年底分别向县委、县纪委报告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履行情况。出台《反腐败协调办案暂行规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围绕重大案情随时召开案情分析会,提升了反腐合力。如,针对涉林国土开发系列案,先后召开分析会6次。树立监督新理念,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2014年,对44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信访监督,其中函询14人次,诫勉谈话30人次,任前廉政谈话10人次,廉政约谈18人次。开展节点预警,在端午、中秋等重要节假日,向全县领导干部发送厉行节约、廉洁自律等短信2000余条。

    聚焦主业种好“责任田”,建立监督新方式

    转变作风监督方式。盯住清明、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共开展联合督查30多次,立案查处24人,免职16人,下发督查通报5期,对26个单位24名工作人员予以点名道姓通报批评。推行纪委干部节假日前后值班巡查制度,在县委党政大楼设立监督岗,高考后及时向学生家长印发公开信,查处在公务活动和节日期间赠送、接受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8起8人,查处公款大吃大喝、参与高消费问题5起5人。设立5910廉政账户,公职人员主动上缴红包礼金16.7万多元。

    转变案件查办方式。强化线索直查快办,改变过去将线索主要交由乡镇、部门调查的做法,今年委局机关各室共初查初核各类线索179件,占50%。同时,缩短办结时限,一般线索要求3日内办结,复杂线索10日内办结。突出办案重点,严查村级换届、贪污贿赂、侵害群众利益、失职渎职、中梗阻、作风建设等6类案件,去年全年共立案127件,比2013年同比增长31%;结案127件,结案率100%;涉及乡科级干部14人;给予党纪处分96人,同比增长39%,给予政纪处分35人,同比增长21%。强化基层纪检组织办案责任,确保办案工作不留空白乡镇。今年各乡镇立案73件,占57%。

    转变执纪问责方式。坚持从一般性的业务检查向履职监督转变,实现“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案件32起。

    健全机制筑牢“铁笼子”,完善监督新体系

    实行签字背书制度。要求相关事项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在各类调查报告、核查报告等材料上签署明确意见,承诺所提供的内容客观、真实,并承担相应责任。签字背书的材料留存县纪委,作为实施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比如,在村级换届前,安排各乡镇对村级财务进行彻底清理,要求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对换届前的村级财务清理报告进行签字背书。对信访举报的调查办理,也实行签字背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办结后仍然信访不断的、或有案未查清的,追究调查人员、分管领导责任。

    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违纪行为的部门单位,在查办违纪违规案件的同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如,针对县移民局存在的“吃空饷”问题,对局长、分管人事副局长、纪检组长予以问责,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实行廉政巡查和述廉评议制度。出台《党风廉政巡查制度》,实施专项巡查、突出问题巡查、驻点巡查、暗访巡查等巡查方式,每3年内对所有正科级以上单位巡查一遍。在巡查中,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到位,今年对县国土局等30个单位进行了党风廉政巡查。每年选择3—5个县直单位和乡镇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述廉评议,听取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的报告。2014年对县教育局、武潭镇等5个单位“一把手”进行了述廉评议,述廉对象当场接受询问、讲评和现场测评。

    回归本位铸造“铁拳头”,打造监督新力量

    明确职责分工,乡镇纪委书记除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外,一律不允许分管其他工作,县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兼职和分管其他业务工作。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减少到15个。

    坚持以人为本,组织200名纪检监察干部走进92个村开展大调研大走访,累计走访群众1万余人,评选优秀调研报告20篇,解决突出问题120多个。对重大或疑难信访问题进行公开答复,并对实名举报件进行回访。今年共回访153件次,回访率达90%,召开信访答复会5次。如:针对松木塘镇苍霞段村群众上访不止、越级上访的情况,组织召开信访答复会,通报查处结果,并就当事人提出的信访事项面对面予以答复,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肯定。

    加强监督约束。严格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已”的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行执纪监督责任的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今年来,对县司法局监察室主任丁某上网炒股,县文广新局人教股长、监察室主任李某上网浏览购物网站等问题,给予通报批评并对两人免职。(桃江县纪委办公室 胡凤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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