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出台“七项规定” 从严治党构建作风建设新常态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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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从严治党、改进作风的重大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八项要求”,近日,桂东县委下发2015年1号文件,出台了《关于坚持从严治党、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改进作风的意见》。
《意见》从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严明组织纪律,强化纪律刚性约束;严明群众纪律,保持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严明工作纪律,进一步提升执行力;严明廉政纪律,坚守从政底线;严明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明宣传纪律,准确把握舆论方向等七个方面作了明确要求。
《意见》指出,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坚守从政底线,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凡参加赌博的领导干部一律先免职、后处理,一般干部职工先待岗、后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处理。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政策规定持有矿山开采、项目开发、餐饮娱乐等项目股份问题。
《意见》强调,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严整治“混日子”、“守摊子”、“跑门子”、“乱班子”的党员干部。加大对“为官不为”行为的查究问责力度,对领导干部“为官不为”行为,严格予以问责。
桂东县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项《意见》的颁布实施,展现了党的群众路线发祥地——桂东县从严治党、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改进作风的决心和信心,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将党的群众路线进行到底和坚持依法治县的体现,将推动桂东形成干事创业、崇廉尚实、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桂东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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