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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主办人责任制强化“点穴式”监督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我们投诉的问题解决了,以后也不用担心有类似的事发生。”1月16日,株洲市荷塘区明照乡老陈说,“以前,不断都有人迁回来,村里人意见很大。”

    据了解,去年初,老陈等村民听说有3个非农户口要转回来,集体到乡政府投诉。上级组织调查后,制止了这些违规“非转农”行为。去年底,镇上还专门在村部张贴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涉农户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那可是区政府的通知哦。”老陈高兴地说,“有了这些规定,就没有空子钻了。”

    老陈不知道的是,他们反映的情况引起区委、市委的重视,这种把非农户口迁入近郊农村,获取征地拆迁高额补偿的“非转农”现象得到了及时查处和纠正。

    盯紧一事,定点解决违纪问题,举一反三,切实规范行政行为,这是该市纪检监察机关推行主办人责任制强化“点穴式”监督带来的新变化。

    去年以来,为落实“三转”要求,株洲市纪委推行以主办人责任制为主体的监督检查新模式,着力整合监督力量,提升监督效能,激发队伍活力。主办人责任制是在市纪委的领导下,整合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力量,以主办人为直接责任人,在一定时限内,牵头组织主办事项工作组,独立完成党风监督、行政监察、案件检查中某项重点工作任务的一种工作制度。通俗地讲,就是针对监督检查工作中的重点问题、重要线索,明确一个主办人,组织一支精干力量,集中时间精力完成调查处理,从而实现监督执纪问责的精准化和高效率。

    去年4月,老陈等人投诉的问题因为可能涉及干部违纪,转到了区纪委。区纪委组织人员调查后发现,这种损公肥私的现象并非个案,少数人采取非正常手段把非农户口迁入近郊农村,获取征地拆迁高额补偿,致使“非转农”人数急剧增加,造成财政资金的流失。

    情况上报到株洲市纪委,市纪委将此列为主办事项,确定一名副主任为主办人,成立了工作组,对此事开展调查。

    在工作组的领导下,荷塘区纪委发出监察建议书,明确区检察院牵头会同公安荷塘分局等单位组成调查组对该区近3年涉农户口迁移情况进行清查,并对迁入的2513人,分迁入性质、迁入乡(镇、办)、迁入理由等进行分类统计汇总,对“非转农”迁入的审批材料进行逐一筛查。同时,在主办人协调下,调查组先后到市房产局、市公安局调查取证,发现存在非法落户、个别公职人员审核审批不严等问题。

    荷塘区纪委对清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开展初查初核工作,对涉及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从严处理相关责任人。对1名派出所民警以权谋私问题移交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对1名派出所民警失职渎职问题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对2名乡、村干部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处理,在全市范围内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与此同时,主办工作组还对全市此种现象进行了调查了解,向株洲市委、政府提交了《“非转农”落户逾千,拆迁成本增两亿——全市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和征地拆迁相关工作亟待规范》的要情专报,提出对策建议7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政府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办法,使监督成果得到了有效运用。

    一年来,主办人责任制发挥精准的“点穴式”监督的作用,成为该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问责的重要抓手。据了解,株洲全市累计启动主办事项17件,办结主办事项13件,查纠问责37人,向市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19条,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株洲纪委 吴志敏 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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