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敢于担当扛牢监督责任

“加强以履行监督责任为核心的能力建设,聚焦中心任务,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使纪检监察队伍真正成为捍卫党纪政纪的忠诚卫士,成为严惩腐败的钢铁拳头。”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在在十届省纪委七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对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提出的这一要求,是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
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一环。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相互联系、相互促进。
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有权必有责,有责就要敢担当。担当要在工作中体现、在实践中检验。没有担当,哪敢负责,又怎么能落实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贯彻执行的“维护者”,是各项纪律得以遵守的“捍卫者”,是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的“守护者”。思想上必须时刻强化担当意识。
行为上敢担当。“三转”的根本目的就是确保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和权威,聚焦主业,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作用。要把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切入点和关键点,积极协助党委督促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对违规违纪行为,要敢于动真碰硬,敢于得罪人,不断增强惩治力和震慑力。
能力上能担当。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严肃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以零容忍态度清除害群之马,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以绝对忠诚标注精神高度,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以担当精神激发干事热情,就能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注入强劲动力。(邹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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