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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述评之一:责任扛肩上 党委纪委齐发力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5-01-27 11:46 来源:三湘风纪网

——2014年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述评(一)

 

    一年来,全省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坚持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切实担负起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各地各单位纪委(纪检组)扎实推进“三转”,聚焦主责主业,严厉惩治腐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各部门协调联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格局。

    2014年12月25日,省委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下称“意见”),为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机构)开出了“责任清单”,明晰了“责任边界”,出台了“史上最严”的责任追究机制:推行“一案三查”,一查当事人的违纪违法责任,二查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三查纪委(纪检机构)的监督责任。通过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倒逼“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

    2014,农历甲午年,“两个责任”成为“热词”,更成为湖湘大地党员干部实实在在的行动。

    “各级基层党组织书记要真正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2014年5月9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在全省党纪条规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上,为党员领导干部讲授廉政党课,以行动践行“一岗双责”。

    为扛起主体责任的大旗,省委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分解,层层签订责任状,年底委托省纪委开展了集中检查,做到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细化、工作层层落实。

    修订《省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加强对党政正职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2月5日,全省市州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会议在长沙举行。不同以往,这次还以问题清单的形式,列出了14位市州委书记在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出了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把抓好党建作为第一责任和最大政绩。”徐守盛在会上的强调铿锵有力。

    省委高度重视,各级党委(党组)积极履职;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牵住了从严治党的“牛鼻子”。

    益阳、郴州、湘西、张家界、省政府法制办、省水利厅等市州、单位召开10次以上党委常委会(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岳阳市委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批示71次,益阳市委书记批示43次,怀化市委书记批示37次;湘潭市委书记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17次;常德市、省国资委、省司法厅等市州、单位主要领导带领党员领导干部,到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于“执法的再执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定位,狠抓干部任前廉政监督、函询、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监督制度贯彻落实,督促推进党务政务、财政预算、“三公经费”公开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下发了《关于设立廉政账户促进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通知》,按照分级设置、分级管理的原则,省、市州、县市区统一在工商银行设立了5910廉政账户,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及时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廉政账户安全、有序、高效运行。截至12月31日,全省各级廉政账户已经存入红包礼金6092.9万元,其中,省本级廉政账户存入888.5万元。(王凯文 龙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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