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牵住“牛鼻子”,坚决落实“两个责任”

长沙市十二届纪委七次全会暨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召开
2月3日,中共长沙市第十二届纪委第七次全会暨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举行,总结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2015年工作任务进行部署。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出席并讲话。长沙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军作工作报告。
去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围绕中心、聚焦主业,坚决维护党纪国法权威,持续纠正“四风”,有力惩治腐败,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今年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以建设“廉洁长沙”为总揽,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坚决惩治腐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科学有效预防腐败,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创新的思路和务实的举措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形势,切实看到反腐倡廉的显著成效,坚定决战决胜的信心,切实看到反腐倡廉的严峻性复杂性,增强防患于未然的警醒,切实看到反腐倡廉的更高要求,担当历史赋予的使命,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要按照中央、省委部署,着眼于建设“廉洁长沙”,把握工作重点,以扎实有效的举措开创长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一要牵住“牛鼻子”,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级纪委(纪检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突出主责主业,一心一意执好纪、把好关、履好责。
二要深入改作风,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把抓制度落实作为重点,对顶风违纪的,不仅要处理违纪者本人,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进一步整治“为官不为”,坚决纠正“当官不干事、守土不尽责”的消极行为;把纠“四风”与树新风结合起来,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倡导时代新风。春节将至,要切实树立把好年关、过好廉关的思想,做到不闯“红线”、不越“雷池”。
三要坚持“零容忍”,重拳连击惩治腐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做到哪里有腐败就查哪里、谁搞腐败就查谁,尤其是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要抓早、抓小、抓苗头,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坚决惩处,真正做到取信于民。
四要突出再发力,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按照既定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抓具体、抓落实,确保各相关改革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进一步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监督,推动纪委双重领导具体化、制度化,加强和改进地方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进一步常态落实巡查制度。
会议要求,全市党员干部要坚守纪律规矩,在头脑中强化规矩意识,在行动中强化纪律约束,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以绝对忠诚的党性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全面深化改革,突出健全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以科学管用的制度保障反腐倡廉推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当好捍卫党纪政纪的忠诚卫士,成为严惩腐败的钢铁拳头,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会议通报了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和优秀单位。(长沙市纪委宣传部)
长沙纪检监察机关去年立案937件处分946人
2月3日,市第十二届纪委第七次全会暨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会议总结了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5年主要任务。去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937件,处分946人,涉及县处级干部30件,同比增长66.7%,乡科级干部90件,移送司法机关52人。
1 纠正“四风”
查处“四风”问题9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人,问责45人。
严肃查处了市园林系统、市体育局等顶风违纪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牵头开展公车私用、公款吃喝送礼、“会所中的歪风”等10项专项整治,协调推进全市其他39项专项整治工作。
查处了市土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市白蚁防治站等单位“小金库”案件,清理违规公车并公开拍卖,取消名校“空降班”和“条子生”,市本级“三公”经费同比下降55%,全市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批次同比下降67%。
出台《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办法》等10余项制度,有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2 惩治腐败
全市共立案937件,同比增长16.1%,结案95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46人,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30件,同比增长66.7%,乡科级干部90件,移送司法机关52人。
严肃查处了周江、谭薇、范建凯等一批领导干部严重违纪问题。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690件,同比增长27%,直接核实线索285件,移送案件线索302条,开展信访监督185件,为261名党员干部澄清不实信访问题。
严格控制并规范使用纪律审查措施,去年使用措施案件26件,较2013年下降63%,占立案总数的2.77%,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出台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等3项制度,反腐合力不断加强。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案件查办工作的意见》等规定,严格落实案件监督管理各项制度。
3 体制改革
率先全省完成市纪委机关内设机构和人员调整,纪检监察室由3个增加到6个,执纪监督问责一线人员达64人,占机关总编制的65.3%。
全面清理和退出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原参与的137个减到10个。
分批约谈30余位区县(市)、市直单位党政“一把手”和纪委书记。
协助市委在全国省会城市率先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进一步明晰“两个责任”具体内容及责任边界。
对市规划局、市档案局等单位违纪违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分两批对市国土局、湘江枢纽公司等14家单位开展巡查,移交案件线索46条。
4 教育预防
举办征拆、工程建设、教育、卫生等重点岗位人员廉政培训班。
出台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等四项谈话制度,开展廉政谈话30批次,诫勉谈话14人次。
推行“制度+科技+文化”预防腐败模式,加强对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
在市规划局、市科技局等单位开展以案释纪、以案说法,通过查办案件推动建章立制,发挥办案治本功能,达到“查处一起案件、完善一套制度、教育一批干部”的效果。
创办《廉政长沙》电视栏目。在机场、车站等重点场所开展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推进廉政文化进地铁。
5 队伍建设
着力推进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学习常态化,创建学习型机关。
加大干部培训力度,举办各种专题研讨班12期,外派200多名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业务培训。
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强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5名违规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
今年“任务表”
1 严明党的纪律
强化对党的各项纪律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反党的纪律和党内规矩的人和事,确保党纪刚性约束。
加大对违反党的规矩和纪律行为的惩戒力度,对以“同学会”、“老乡会”、“战友会”等名义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行为严惩不贷。
2 推进作风建设
开展效果评估和“回头看”。
继续抓好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督检查。
充分发挥群众、媒体监督的正能量。
要紧盯“四风”新动向,创新督查手段,及时发现问题,严格执纪问责,对“肠梗阻”、“最后一公里”不畅通,以及违规增设行政权力的行为严肃问责。
深入推进基层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整治,确定一批作风建设重点整治项目。
把作风状况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
3 惩治腐败
坚决查办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坚决查办发生在国有企业中的贪腐案件;严肃查办群众反映强烈、媒体网络曝光的违纪案件。
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掩盖事实,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纳入依规惩处的重点内容。
加大对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特别是“小官大贪”问题查处力度。
切实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协作配合,提升工作合力。
建立案件管理信息系统、领导干部廉政电子档案系统和信访处理系统,提升反腐败的科学化水平。
4 有效预防腐败
深化宣传教育
着力打造“阳光纪检”,建立健全新闻通报制度,完善纪检监察舆情收集、研判机制。
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提高以案释纪的教育效果。
规范权力运行
加强对“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核查领导干部子女亲属经商办企业等“一家两制”情况。
重点推进国有企业、园区预防腐败工作,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园区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浓厚廉政氛围
重点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地铁、进景区。
继续办好《廉政长沙》栏目,进一步升级改版长沙廉政网。
结合静园办案点改造和建设,建设廉政警示教育基地。
5 落实“两个责任”
认真贯彻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研究出台配套措施,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出台规范纪委委员履行职责的制度。建立定期向党外人士通报工作制度。
对严重顶风违纪搞“四风”,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腐败案件,或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问题不报告、不反映以及监督、组织查处不力,特别是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相关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相关责任人的监督责任。
6 深化体制改革
督促指导区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在今年年底前将内设机构调整到位。
进一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
积极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健全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等方面的协调机制,使巡查工作指向更加明确。加快巡查频率和节奏,逐步实现对市直单位以及市管企业全覆盖。
稳步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逐步实现对党政机关及园区、国有企业派驻机构全覆盖。
7 加强队伍建设
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切实做到政治上严明、工作上严谨、纪律上严格,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长沙市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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