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落实“三转”适应反腐新常态

2014年,株洲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肃查处腐败行为,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深化纪检体制改革,维护党纪国法权威,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聚焦主业转职能,回归工作本位
全市纪检监察组织聚焦反腐倡廉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定位日益清晰,实现了从“大包大揽”向“术业专攻”的转变。
紧扣主业“减负”。参与市委、市政府对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的集中清理调整工作,在市委、市政府保留的136个领导小组中,市纪委、市监察局作为成员单位继续参与的领导小组仅为14个,做到把不该管的工作坚决交还给主责部门。进一步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严格工作报告和监督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改变“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的状况。
落实责任“加压”。强化各级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改革以往考核方式,突出考核重点,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以项目考核为载体,对涉全局促全面的重要反腐倡廉任务,改以往同时考核党委、纪委为重点考核党委,促使党委将主体责任常抓在手、压力上肩,切实增强了各级各部门党委“一把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大问责力度,督促各级各部门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共对48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
深化改革“增量”。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进行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的要求,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在不增加编制、机构和人员的情况下,通过盘活存量,着力推进机构改革,将纪检监察室由2个增加到5个,使直接从事监督执纪的力量达到总人数的63%,监督执纪力量大为增强。进一步巩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出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改革成果,强化市直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协作运行,推行乡镇纪检组织片区协作机制,有效整合了力量和资源。
明晰主责转方式,提升工作水平
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围绕落实惩防体系、严厉惩治腐败、推进作风建设等主要任务,创新监督执纪方式,有效提升了工作水平。
以项目化管理落实惩防体系。运用经济建设项目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内容转化为具体项目,以项目明确目标、集聚资源、落实责任、提高绩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以来,通过建立台账、统筹调度、督查检查、考核评估等方式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督,51个项目全部通过考核验收,其中村级“三资”管理平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项目招投标廉洁性立体防控机制建设、教辅资料选用行为廉洁性监督机制建设等16个项目被评为优秀项目。攸县实施村级“三资”管理平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得到上级机关的充分肯定,被农业部评为全国农村“三资”管理示范县。
以主办人责任制推进案件查办。在案件查办方面,探索由过去的“挖深查透”向抓早抓小、快查快结转变,以主办人责任制方式整合城区范围内查办案件力量,重点查办党风监督、行政监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以有效解决“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的问题。主办人责任制工作实施以来,全市累计申报主办事项23件,启动主办事项17件,办结主办事项16件,查究问责37人。主办人责任制工作的有效实施,有力推动了全市案件查办工作: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1357件,同比增长57.4%;立案390件,结案405件,同比分别增长30.4%、43.6%;处分违纪党员干部402人,同比增长41.6%,其中党纪处分303人、政纪处分141人,同比分别增长31.2%、93.2%。
以专项活动强化作风建设。大力开展“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活动,锲而不舍纠正“四风”,通过明察暗访、投诉处理、查究问责,在全市掀起了一场“效能革命”。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共受理市民电话、网帖、电子邮箱、来信、来访投诉共计1048件次,办结1005件次,投诉办结率达到95.8%,群众满意率达到88%。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和抽查483场次,对全市892个场所进行了暗访。通过媒体曝光问题149件次,集体约谈331人次,通报典型案例107起,诫勉谈话214人次,通报批评535人次,党纪政纪立案149起。明察暗访和曝光通报数量创近几年之最,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全市干部作风、机关效能得到有效转变和提升,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把握主动转作风,强化自身建设
全市纪检监察组织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严防“灯下黑”。
在加强学习教育中转变作风。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设“周末知识讲座”,组织开展“入党为什么,为党干什么”等专题讨论,以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知识抢答赛、理论考试等。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业务培训19批次123人。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教育,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热情竞相迸发,形成了比学习、比干事、比贡献的良好氛围。
在服从服务大局中转变作风。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市委“四大攻坚战”、“十大改革重点”等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建设的落实开展监督检查,对全市76个重大事项、41个重点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协调解决各类问题200多个,确保了政令畅通。围绕全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牵头主抓了专项整治等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市查处吃拿卡要案件173起163人,查处办事刁难群众典型案件53起72人,查处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案件36起43人,查处“三乱”问题252起金额1058.1万元,查处违规设置小金库案件11起金额373.7万元。
在建立健全制度中转变作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健全了系列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常委会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和服务承诺制,悬挂办公去向牌,公开干部联系电话,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严格“三公”管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款出国(境)等行为更加严谨规范。严格内部监督管理,暗访外部先暗访自身,发现问题一律严肃处理,2名纪检监察干部因违纪违规被免职。(株洲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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