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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狠抓“三责” 力促“两个责任”落实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年来,津市市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为主线,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责”字当头,“干”字为先,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担“管党治党”之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管党治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2014年来,津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一岗双责”、 实行市、乡镇(街道)、村(居)主体责任“三级联建”、“上下贯通”的责任传递机制。2014年初,分别与11个乡镇(街道)、64个市直单位的党政“一把手”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镇、街道及市直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定期向市委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53名市级领导及76名党委(组)书记作出落实主体责任的公开承诺,并向社会公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监督方式、手机号码,接受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担“教育预防”之责。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做到预防腐败关口前移,是抓好主体责任落实的必要前提。2013年以来,津市督促各部门单位做好清权确权、规范流程、公示公开,累积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263个,从源头上规范办事程序。今年5月22日,市委书记带领全体市级领导、各乡镇和市直“一把手”共121人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津市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开展了单位“一把手”讲廉政党课活动;组织300多名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强化宣传正面典型的示范教育和剖析典型腐败案件的警示教育,力求通过常态化、长效化的宣传教育,使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入心入脑,不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担“严管权力”之责。制度的“笼子”不能成为摆设,要把各个层级、各个环节的权力统统放进去,填满“笼子”,不留空档,让权力阳光运行。今年,津市组建了19人的市委工作监督员队伍,并在有关媒体公示监督员个人信息和联系方法,构建以市委监督员为圆心,辐射全社会的工作监督网;制定《市委重大事项决策流程》、《市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试行)》等,严格执行“一把手”三不直管、未位表态等制度,探索推行加强党政正职监督机制,强化对权力的无缝监管。(津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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