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打防并举揪国企“蛀虫”

一年查处十八起违规违纪案件
“不向我司党员领导干部提供影响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向我司党员领导干部行贿或变相行贿,以及提供不正当便利及权利,搞‘提成’、抽‘回扣’……”2月12日,长沙轨道交通集团向各参建单位发放了一份小年节礼——《廉政共建倡议书》,倡导廉洁文明、风清气正过节日,并向参建单位公布了相关举报电话和邮箱。这是长沙开展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长沙目前共有40多家国有企业,针对国企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特点,去年以来,该市坚持上下联动、惩防并举,着力构建国企“防腐墙”。去年以来,查处违纪违规问题18起,处理处分36人。
针对国企“重业务、轻党务”、责任意识模糊、责任范围不清等问题,去年该市出台相关文件,明确了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职责。市纪委定期约谈国企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同时,研究制定“两个责任”的责任追究办法,组织国企党政“一把手”进行公开述廉评议,将国企纳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范围,形成倒逼压力,督促责任落实。一系列举措使企业党委、纪委的责任担当意识不断增强,积极履责、有效作为。去年以来,全市各国有企业主动查处企业干部职工违纪违规问题18起,处理处分36人。此外,召开全市国企预防腐败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先进经验。企业结合行业特点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加强资金、土地、规划、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和流程管理,先后出台了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薪酬绩效与廉洁考核结合、内审内控机制等一系列制度,逐步形成一张制度防护网。
长沙市纪委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国企贪腐。近几年来,共查处了原长沙市美术印刷厂厂长何建辉案、长沙先导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土地经营管理中心经理罗幸明案、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房地产(长沙)有限公司总经理曾健案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典型案件,7名国企县处级领导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刑罚处罚。通过以案释纪、旁听庭审、参观监狱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同时,加强日常监管,从市纪委机关选拔推荐素质过硬、业务突出的干部到国企任职。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对口联系国有企业,查办相关违纪违法案件、协调、指导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等。该市还将国企纳入巡查范围,先后对6家国有企业开展巡查,发现问题50多个,移交有价值线索20多条,在形成震慑的同时,帮助企业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甘艳 李牧之 向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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