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南县:“四个加强”上紧转作风“发条”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2014年以来,南县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紧盯重要节点,着力“四个加强”,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上紧转作风的“发条”,为南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据统计,2014年,南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59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人;先后6次点名道姓公开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67起,涉及党员领导干部87人。

    加强领导,努力完善机制。成立了以县委专职副书记为组长的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听取作风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作风建设工作,推动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各负其责,形成全县上下狠抓干部作风建设的良好局面。全县强化协调联动,将作风建设的各项工作进行严格的细化分解,明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各领域协调行动、各种手段综合运用,全方位推动作风建设的工作格局。一年来,南县县委多次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事项,县委书记汪军亲力亲为、以身作则,在反对“四风”上从自身做起,多次强调作风建设工作,形成一把手抓一把手、一级管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示范效应。

    加强监督,突出明查暗访。该县成立了由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电视台等单位参加的明查组,就“四风”问题在全县定期与不定期地进行巡回检查和暗访;坚持突出检查重点,紧紧盯住工作纪律、会风会纪、公车使用管理、公款吃喝、乡镇干部“走读”,以及涉企服务单位工作作风等方面加强暗访检查。2014年以来,开展明查暗访32次,检查宾馆茶楼等场所430多处。紧紧抓住元旦、春节和人大、政协“两会”等重要节庆节点,开展专项治理,下发文件及时提醒,集中力量突击检查,督促整改问题13个;就“公务用车配备使用”问题深入全县各单位停车场、大型宾馆停车场、住宅小区、休闲娱乐场所等进行查访,发现违规使用停放问题9起;就“公款吃喝”问题下发自查表256份,到各大宾馆、酒店、农家乐进行了暗访,对县直和乡镇共41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共查出有关单位“公款吃喝”金额60余万元,提醒谈话56人,督促整改问题28个。南县还通过网络、电视、QQ群和移动短信等平台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发动全县老百姓监督党员干部的行为,坚决防范杜绝“四风”问题。

    加强问责,形成有力震慑。南县结合实际制定了《南县对违反工作纪律和干部作风要求进行问责的暂行规定》,明确了21种问责情形,其中有10种情形实行一律免职,对违反作风建设的各种行为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出台了《关于信访维稳工作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南县防汛工作问责暂行办法》等相关的问责规定,进一步完善了问责制度体系。还规范了问责的启动、调查、认定、处理和终结等具体环节,用科学的程序来保证问责的有序进行,实现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让每一位领导干部都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做到知其任、明其职、出其力、尽其责。2014年以来,南县坚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滥用职权、违法行政,监管不力、处置不当,工作失误,擅离工作岗位等情形进行了问责,特别是加大了“为官不为”行为的查处力度,共对15个单位,37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其中12名党政“一把手”诫勉谈话,4名副科级干部免职,1名乡镇党委书记调整工作岗位,对涉嫌严重违纪的12名领导干部立案,追究了党纪政纪责任,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加强通报,发挥惩戒作用。2014年,南县纪委坚持对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做到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发挥惩戒的警示教育作用。2014年,共发典型案件通报6期,在大会上播放暗访视频2次,对67个典型案件点名道姓进行了通报曝光,共涉及党员干部87人,并在县、市以上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公开点名道姓曝光,真正发挥了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南县纪委 周爱国)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