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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基层纪检干部不再“兼职” 确保专职专用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资兴市纪委为进一步加快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深化“三转”,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职责,专门下发《关于规范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和市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检员)职责分工的通知》。

    《通知》要求,乡镇和市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要以“回归本位、聚焦主业”原则进行分工,把主要精力用于协助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狠纠“四风”,坚决落实好职能定位,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大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围绕纪律审查、案件查办、作风建设大胆履职,敢于监督,敢于负责,争做忠诚、担当、干净的纪检监察干部。

    《通知》强调,为保障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用,未经该市纪委批准,各乡镇和市直单位一律不得随意指派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长时间(超过三个月)脱产参加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其他专项工作指挥部或工作队。(资兴市纪委 欧路娟 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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