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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三措并举防治“为官不为”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年来,衡阳县纪委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坚决整治“为官不为”新顽疾。

    架好“高压线”,严明纪律要求。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划红线,先后出台了县委八条规定、《关于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的有关规定》、《衡阳县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问责办法》等30余个规范性制度文件,对机关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拖拉推诿、擅离岗位、会风散漫、上班娱乐等30余种“为官不为”现象划出红线,架上通电的“高压线”。对“为官不为”从范围上界定、从制度上约束、从纪律上严查。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设立领导干部“四风”问题“曝光台”,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失职追究制,切实解决“为官不为”等问题。

    打出“连环拳”,强力专项整治。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纪检、组织、监察、人事、财政、编办等部门紧密协作,先后开展清理“吃空饷”、超编超职数配备干部、乡镇干部“走读”,治理群众办事难、机关干部庸懒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专项整治行动,形成高压态势。通过专项整治,占编不在岗者再难藏身,得过且过者日子不再好混,庸碌无为者不再舒适。将临聘人员、“吃空饷”、在编不在岗、调动不转移关系等人事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四合一”打包整治,共清退临聘人员2062人,清理“吃空饷”人员27人,在编不在岗辞职114人、辞退213人,纠正调动不转移关系26人次。

    挥动“问责鞭”,坚决从严查处。县纪委、县作风办加强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开展作风督查,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对“为官不为”行为坚决问责。2014年来,共开展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11次,累计检查县直单位400余个(次),对所有乡镇督查、暗访6次,对县城宾馆、酒楼、茶楼、牌馆进行明查暗访10余次。实行“一案一通报”制度,12次点名道姓曝光相关的人和事,并在有关媒体全文刊发、播报,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有力促进了全县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衡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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