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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两个”责任扛上肩 纪律规矩立起来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图为宁乡县喻家坳乡党委书记张四明在接受县纪委委员的现场质询

 

    “民众反映您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经济建设上,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投入精力不足,请问您怎么看?”

    宁乡县金洲镇党委书记白晓述责之后,县纪委委员、宁乡县职业中专党委书记易勇的提问显得辣味十足。

    这是4月1日下午召开的宁乡县管正职接受县委集体谈话暨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评议会议的质询现场。

    6位县管党政正职在台上述责述廉,22位县纪委委员在台下眉头紧锁,神情严肃,时不时在纸上记录着,向“一把手”们提出一个个切中要害、不留情面的问题。

    火辣的质询,直指问题的考察报告,2位县直单位负责人和4位乡镇党委书记站在台上,有的自信满满,有的满头大汗,有的对答如流,有的因为被戳到了痛处变得表情凝重。但是,每一个都严肃诚恳,即便面对尖锐的问题,也没有推诿搪塞。

    绷紧弦,刚性责任扛上肩

    近年来,宁乡县纪委每年都会开展县管党政正职述责述廉以及纪委委员的质询工作。这是宁乡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知责、守责、尽责,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重要举措。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在述责述廉大会之前,宁乡县纪委派出了6个述责述廉评议组,花费近一个月的时间深入到评议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测评、征求意见,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出具考察报告,并在大会上向全体与会人员进行了通报。

    “对待权力的问题上,我们的胆子要更小一点……”质询之后,宁乡经开区工委书记、县委书记黎春秋就如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100多名县管正职和9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集体谈话。在谈到从严治党新常态的话题时,黎春秋把“两个责任”形象地比作了“两把锁”,“‘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其实就是两把互相牵制的锁,一把党委‘主体锁’,一把纪委‘监督锁’,两把锁都不能松,松了任何一把,事情都办不成。”黎春秋严肃地说。对于权力的监督制约,黎春秋把重点放在了织密两张网上,即法规制度网络和电子监管网络,“这两张网不是‘两张皮’,而是缺一不可、相辅相成的,在制度的‘刚性’上增强科技的‘灵性’,以‘制度加科技’来管人管事管权管交易,形成科学有效的防控机制。”

    针对宁乡县如何落实“两个责任”,黎春秋强调,行动一定要自觉,要做到心中有党、敬畏组织;心中有民、敬畏群众;心中有责、敬畏权力;心中有戒、敬畏法纪,做一个守纪律讲规矩的明白人。

    严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2014年,宁乡县花明楼镇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一年内先后有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张存华,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永伶两名班子成员和多名干部因作风建设问题被查处。宁乡县委决定,责令花明楼镇党委向县委作书面检查,并给予通报批评处理;给予镇党委书记肖玉华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处理;对花明楼镇纪委进行调整处理。

    2015年2月,金玉乡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不力,未有效制止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朝晖(抽调宁乡金玉乡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指挥部)违规为父亲操办寿宴,造成不良影响。县委决定给予金玉乡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处理,给予主要负责人唐朝晖诫勉谈话处理。

    2015年2月,宁乡县大成桥镇作风建设问题被长沙政法频道曝光,镇纪委书记罗新华未及时报告,被县纪委诫勉谈话。

    一个个点名道姓的公开通报,给那些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者们”一记当头棒喝,凸显了宁乡县委敢揭短、不遮掩的信心、决心,给宁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凡是有理有据的信访举报,我们力求件件有着落,有则认真查处,无则予以澄清,切实做到‘零容忍’。而对于似而似非的问题,我们更会认真甄别,无中生有的要辟谣,保护全县干部的干事创业积极性。”宁乡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张武强调。

    不仅如此,本次大会下发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以及《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了乡镇和县直单位的党委主体责任,也明确了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党组的党委主体责任,重点突出了抓什么的问题。

    “一定要深刻领会新形势下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意义,绷紧弦,真正把刚性责任扛上肩,做一个真正有担当、不怕事、干做事的领导干部。对于那些不把制度放眼里、不把规矩放心中,顶风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加大惩处力度,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绝不姑息。”张武反复强调。(郑香平 龙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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