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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以“四个强化”落实好“主体责任”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2014年以来,嘉禾县着力“四个强化”,推进各级党委不折不扣落实好“主体责任”。

    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嘉禾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责任务,并出台了会议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调查研究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4个制度。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各司其责、分解落实,各负其责、分担奖惩,纪委专责、切实负责的责任网络体系,形成科学定责、具体明责、严格考责的落实链条。各级党委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统揽全局,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做到了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的组织、宣传、政法等部门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强化教育管理。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加大教育引导力度,切实增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对党委主体责任的内涵、实现路径的宣传教育,引导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知责、明责。采取以案说纪、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强化教育,特别是加大对责任追究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促使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担责、尽责,有效促进了责任意识的增强和工作责任的落实。

    强化检查考核。在实、准、效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检查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就是分解责任要实,执行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制度要实。准,就是检查考核要准,把平时检查和年终检查结合起来,把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结合起来,把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结合起来。效,就是通过检查考核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近年来,该县实行县领导带队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落实情况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对评为优秀的地方和单位通报表彰,对排名靠后的地方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提出整改要求,对评为不合格的地方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各地各单位得到有效落实。今年初,对全县142个单位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评定,合格单位140个,不合格单位 2个,不合格领导干部8人,激励了先进,鞭策了后进。

    强化责任追究。把实施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障,以严明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建立完善“一案双查”制度,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加大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处理力度。近年来,共免职2人,发现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问题9个,梳理案件线索1个,提出整改建议11条,产生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嘉禾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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