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确保“两个责任”追究落地

4月9日和10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分别召开党组会和全局系统领导干部会议,专题学习和讨论4月1日徐守盛在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研究局系统贯彻“两个责任”追究的措施。局领导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纷纷畅谈了各自对“两个责任”责任追究的思考。大家纷纷表示,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担负起各自的责任,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建设一支过硬机关事务管理队伍。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龙晓华在会上说,徐守盛关于“两个责任”责任追究的讲话,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核心和关键,为全局系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指明了方向,并把“两个责任”追究作为第二季度局系统党组(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内容。
龙晓华要求,要把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必须要有严格的刚性的责任追究制度。局系统各单位特别是班子成员不仅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还要亲自做执行和推动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来抓。各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严格要求、带头接受监督,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要加大本单位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持抓早抓小,加大公开力度,形成有力震慑。要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放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围绕监督、执纪和问责,狠抓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严密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要选好用好干部,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龙晓华强调,对本单位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放任纵容、袒护包庇或阻挠调查;对局党组、局纪检组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拒不办理;对本单位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问题不及时纠正、处理,或责任追究不力的等问题,都必须追究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
该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宋军要求,局纪检监察机构将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和省纪委相关会议精神,强化派驻意识,突出重点、聚焦主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一要注重对局党组班子成员和各处长及局属单位班子成员的廉政监督。二要督促全系统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切实认真履行好责任。三要调整审计工作重点,聚焦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定期组织人员对机关内设业务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开展审计。四要进一步强化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重点督察。五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违纪违法和腐败行为“零容忍”。六要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特别是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腐败问题不报告、不反映;担心查办案件会损害形象、影响发展,或因这样那样的顾虑,而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敷衍塞责、不抓不管的等问题,要坚决追究各单位纪委或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驻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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