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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认真学习“一意见一办法” 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按照徐守盛4月1日在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追究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省财政厅结合工作实际,扎实组织学习“一意见一办法”,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坚持上下联动,统一安排部署

    在今年4月份召开的全省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郑建新强调,要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党组必须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必须承担起第一责任,全省财政干部要认真学习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在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主体责任层层叫响、级级压实。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石建国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党组必须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财政纪检监察机构必须深入推进“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4月初,组织全省财政系统以落实“两个责任”为主题开展协同调研,总结以往财政部门落实“两个责任”的经验和成效,分析落实“两个责任”的制约因素及存在的问题,明确财政部门“两个责任”的清晰边界、具体内容和问责方式,提出进一步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措施和对策建议。

   坚持入脑入心,加强学习宣传

    3—4月,以“守纪律、讲规矩、转作风”为主题,全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题学教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纪条规,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形势教育、纪律条规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和依法履职能力。

    召开党组会议学习徐守盛书记在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责任追究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研究贯彻落实“一意见一办法”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坚持以行促知,认真贯彻落实

    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将适时制定财政厅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要求各处室(单位)递交责任状。下发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将落实责任逐一分解到各处室(单位)。要求各处室(单位)结合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惩防体系建设目标、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制定本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解、细化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在全省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向厅党组书记递交了责任书,对落实好相关工作进行了公开承诺。通过“责任书”这一载体,构建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推进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全面落实。

    坚持三个结合加强监督检查

    坚持定期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厅纪检组、监察室将每月抽取一个处室(单位),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小范围座谈等方式,对该单位制定、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以及领导干部执行一岗双责、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等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处室(单位),进行重点专项督导,帮助分析问题起因、查找规律、完善制度。

    坚持专职监督与兼职监督相结合。继续发挥好兼职纪检监察员队伍履行宣传、联络、监督职能的作用,修改完善《兼职纪检监察员管理办法》,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

    坚持纪检监督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根据工作实践,继续完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定点联系制度》,推动定点联系由学习转向学习与监督并重,以点带面,及时发现风险点,提出防范措施,为业务工作把关守口、保驾护航。(驻省财政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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