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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 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主持召开院党组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责任追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严肃责任追究相关工作。省高院党组班子全体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认真学习了徐守盛书记《在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责任追究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原原本本学习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省高院党组就学习贯彻会议精神进行了深入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徐守盛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形势,并就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严肃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

    康为民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贯彻落实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责任追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清醒认识当前形势,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切实抓好深化法院党组主体责任、法院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把“两个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狠抓司法作风建设,打击司法腐败等重点工作,努力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要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不断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强化上级法院对下协管监督、加强法院内部审判权利运行监督、加强法院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在审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

    省高院纪检组监察室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责任追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高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谭颂方要求全省各级法院纪检监察机构,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维护党的政治规矩;强化廉政责任担当,全面落实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惩治司法腐败;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确保权力规范运行;适应司法改革要求,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4月13日至4月17日,谭颂方赴益阳中院、张家界中院、慈利县法院和永定县法院开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如何落实好监督责任的专题调研,并就积极协助法院党组落实好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严肃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要求。(驻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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