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两谈一问”促“两个责任”落地

2014年以来,湘乡市积极创新举措,从约谈、访谈、问责入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持不懈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约谈”明责任
“今天到你们这里来,主要是想了解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约谈的目的不是给你们一通表扬,而是查摆问题、寻找差距、研究对策、改进工作。”近日,湘乡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茂丰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分别约谈全市22个乡镇办事处党(工)委、纪(工)委主要负责人。
为增强约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湘乡市纪委积极准备,通过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和平时监督检查等途径,广泛收集被约谈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纪(工)委书记分管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
“纪委书记还在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监察室主任和其他纪委委员都是站所负责人,导致监督执纪力量薄弱,精力分散,工作没有起色……”每到一个单位,在简短的“问诊号脉”、肯定工作成绩之后,就是毫不留情、一针见血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开出有针对性的“个性药方”。面对这些“有辣味”的点评和中肯的意见,被约谈的“一把手”们深受触动,也深切感受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压力。
“约谈的问题找得准、根源挖得深,作为‘第一责任人’,我感到坐不住。” 一名乡镇党委书记在约谈后如此感叹。“一定吸取教训,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岗位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和管好干部……”
约谈后,各乡镇办事处纷纷召开会议传达精神,建立约谈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传递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不到一个月,约谈中点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乡镇纪委书记分工严格按规定调整,并配备专门的纪检监察干事,执纪监督力量大幅增强。
“访谈”提认识
“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主体责任,既是政治责任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党委一定要树立起‘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切实牢牢地担负起主体责任,全面领导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任湘乡市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的彭建平接受访谈时如此说。
“纪委专门职责是开展执纪监督和查办腐败案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就要将履职切入点转移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湘乡市月山镇纪委书记刘正茂在访谈时说道。
为推动全市“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湘乡市委决定在乡镇和市直机关单位挑选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共10名举办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为主题的在线访谈。他们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三转”、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联系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重点阐述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认识体会、经验成效、意见建议等。访谈视频在中国湘乡网、湘乡市纪检监察网专栏播出。
湘乡市纪委相关负责人透露,希望通过这次专题访谈,提高全市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纪委负责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认识,并促使其对如何抓落实进行深层次的思考。
“问责”出实效
湘乡市委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市委书记胡海军多次在全市性的大会上强调党委主体责任,在市委学习中心组就落实“两个责任”作了专题辅导报告;组织参加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责任追究电视电话会议……
该市纪委调整内设机构,力量向办案一线倾斜,从事监督执纪问责的人员增加到23人,占机关内设机构实有总人数的72%;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纪监督问责能力和办案业务水平;建立纪检监察室分片指导、片区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相互间的力量整合;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
市委、市纪委做出了示范,下级机关党(工)委、纪(工)委(纪检组)落实情况怎么样呢?
湘乡市纪委对乡镇和市直机关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专门督促检查;同时,在惩处上动真格,坚持每月两次明察暗访,不定期随时组织人员进行干部作风督查。对休闲娱乐场所、农家乐、酒店进行拉网式暗访,检查干部参与公款大吃大喝、违规职务消费、上班时间打牌赌博情况;针对乡镇干部“走读”现象和机关干部作风效能、上班纪律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同时对违纪人员所在单位的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问责。
2014年,共计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20多次,点名道姓通报批评49个单位60人,诫勉谈话24人,免职7人,立案12人。查处“庸懒散奢”等问题48起48人,查处“吃拿卡要”问题6起6人,查处办事刁难群众问题4起4人,立案查处公车私用问题5起。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36人。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市纪委负责人强调,“今年是问责之年,对‘两个责任’一定要强化问责,确保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以此倒逼责任的全面落实。”(湘乡市纪委宣传部 彭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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